中國軍銜制度簡介:軍銜是區別軍人等級的稱號。用肩章(或領章、臂章、胸章)、軍種、兵種、專業勤務符號等作為標志。軍人被授予軍銜,以明確軍人在軍隊中的地位和責任。
現代各國軍隊的軍銜制度主要有以蘇聯為代表的“東方型”和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型”。蘇聯的“東方型”建立于1935年,共分7等22級:計蘇聯大元帥、高級軍官、校官、尉官、準尉、軍士、兵7等。美國的“西方型”分為6等24級:將官分五星上將、上將、中將、少將、準將,校官和尉官各分3級,即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準尉分4級,軍士分6級,兵分3級。其中海軍陸戰隊的軍銜沒有五星上將。
中國人民解放軍于1955年實行軍銜制(后一度廢止)。1988年實行改革后,軍官中不再設大元帥、元帥、大將等,而加設一等上將。士兵分為7等級: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因此,中國軍隊曾經出現過的十位元帥、十位大將、就成為“空前絕后”的人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