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處置共同財產,如夫妻雙方在婚前對婚后的財產沒有約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雙方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入;知識產權的收入;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婚姻法》有規定的除外。
屬于一方的財產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
夫妻一方處置共同財產,如夫妻雙方在婚前對婚后的財產沒有約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雙方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入;知識產權的收入;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婚姻法》有規定的除外。
屬于一方的財產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