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依法對經濟單位和個人無償征收實物或貨幣的一種特殊分配活動。它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
納稅的基本知識:由國稅系統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進口產品增值稅、直接對臺貿易調節稅(海關代征);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所得稅、資源稅;證券交易稅;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出口產品退稅管理;集貿市場和個體戶的增值稅、消費稅;中央稅的滯補罰收入;按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附征的教育費附加。
地稅系統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使用稅、房產稅、屠宰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筵席稅、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地方營業稅附征的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