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和“太監”不是一回事
我們都知道,歷史上有個大奸臣叫魏忠賢,雖然他是一個閹 人,但他卻能在朝廷一手遮天,權傾朝野,極盡陷害忠良之事。我 們稱他為太監還是宦官?
閹人作為中國封建社會的特殊產物,早已為人們所熟悉。但是 提到閹人,人們第一個想到的是太監或者宦官。根據《辭源》的解 釋,“宦者”就是太監、閹人,“宦官”就是宮內侍奉官。宦官、 太監都是我國封建皇宮中的特有人員,?都是被閹割過的、為封建帝 王的服務奴仆,但是概念卻有嚴格區別。
宦官在西方傳說是亞述的美麗王妃所創。在中國,“宦官” 之稱古已有之。它是在皇宮中為皇帝及皇族服務的官員的總稱。東 漢以前,宦官既有閹人,也有士人。《后漢書?宦者列傳》記載,
“宦官悉用閹人,不復雜調它士”。可見,“悉用閹人”是在東漢 之后的事情,這時閹人才與宦官等同起來。宦官多是幼年入宮,
社會關系簡單,別無出路,但因其近于皇帝,故權勢很大。唐代以 后,世風日下,民間官僚福商收買男童,私自閹割后送入宮廷,并企圖日后利用。
“太監”一詞,最早始于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將掌管乘 輿、服飾的殿中省改為中御府。設“中御太監”、“少監”。到了 遼代,“太監”就成了政權機構中的官員稱謂之一。據《續文獻通 考》載,遼代的太府監、少府監、秘書監等設有太監。金、元因襲 遼制,所設各監也多有“太監”。元代太監是諸監中的二級官吏, 并非盡是刑余之人。
到了明代,大監和宦官有了較固定的關系。充當大監者必是宦 官,但宦官并不都是太監。太監是宦官的上司,是具有一定品級、 俸祿的高級宦官。如《明史?鄭和傳》:“鄭和……初事燕王于藩 邸,從起兵有功,累握太監。”鄭和因“靖難”有功,明成祖時被 提拔為太監,“太監”顯然是超于閹人之上的一類。如果太監即是 閹人、宦官的話,又何需“累握”呢?
太監成為宦官的專稱是從清代開始的。到了清朝,宦官被取消 了,統統稱為太監。清朝的太監分為三、六、九等,下級的受苦受 難,上級的為非作歹。慈禧的太監李蓮英可制約文武大臣,與太后 吃一個灶,家鄉有地三十六頃,財產無數。
可見,閹人、宦官在東漢之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東漢時 起,二者才合流。太監則是地位高于一般宦官的閹人,或者說是閹人首領,二者不應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