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研究和案例研究之間的區別
1、案例研究法是實地研究的一種。 研究人員選擇一個或幾個場景為對象,系統地收集數據和信息,進行深入研究,探索某種現象在實際生活環境中的狀態。
案例研究方法的定義 案例研究方法的定義和特點
2、內容分析法是對文獻內容進行客觀、系統定量分析的專門方法。 其目的是澄清或檢驗文獻計量內容分析方法、文獻的基本事實和趨勢。
案例研究方法名詞
案例研究法是指對個人、某一群體或某一組織進行長期持續的調查,以研究其行為發展變化的全過程。 這種研究方法也稱為案例研究方法。
1、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case Study)也稱為案例史法。 一種跟蹤個人或群體行為的方法。 包括收集、記錄一個或多個案件的材料,并撰寫案件報告。 實地收集數據稱為“實地調查”。 通常采用觀察、訪談、收集文獻證據、描述性統計、測試、問卷、圖片、影片或錄像資料等方法。
2、研究對象:
大多數情況下,案例研究雖然以一個或幾個個體為研究對象,但這并不排除研究結果向一般情況的延伸,也不排除個體案例比較后在實踐中的應用。 案例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屬于判斷范疇,而不是分析范疇。 案例研究的任務就是為這一判斷提供整理的經驗報告,為判斷提供依據。
三、研究特色:
1、研究對象的典型性(個性)。
2.研究過程的深度。
3、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可理解性)。
案例研究方法是什么
它是指對個人、群體或組織進行長期持續的調查,以研究其行為發展變化的全過程。 這種研究方法也稱為案例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case Study)也稱為案例史法。 一種跟蹤個人或群體行為的方法。
有五種方法。 分別是1追蹤法、2追溯法、3臨床法、4產品分析法、5教育咨詢法。
什么是“實證研究”?與“案例研究”有什么區別
實證研究是指研究人員親自收集觀察數據來提出理論假設或檢驗理論假設而進行的研究。 實證研究具有直接經驗的顯著特征。 實證研究方法包括數學實證研究和案例實證研究。
實證研究與案例研究的區別如下。
1、定義角度不同。 實證研究與規范研究相反,是指利用現有數據來研究過去經驗狀態的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是通過解釋案例來獲取我們需要的信息。 案例研究可以使用實證研究的方法論工具。
2、研究方法不同。 實證研究方法可以概括為通過對研究對象進行大量的觀察、實驗和調查,獲得客觀材料,總結事物從個體到普遍的本質屬性和發展規律的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方法是實地研究的一種。 研究人員選擇一個或幾個場景為對象,系統地收集數據和信息,進行深入研究,探索某種現象在實際生活環境中的狀態。
3、起源不同。
該案例研究由美國哈佛法學院發起。 1870年蘭德爾出任哈佛法學院院長時,法學教育面臨著巨大的壓力。
一是完全反對傳統的教學方式; 二是法律文獻的快速增長。 這種增長首先是由于法律本身的發展,其次在承認先例為法律淵源之一的美國尤為明顯。
蘭德爾認為,“幾個世紀以來,法律條款的含義在案件中得到了擴展。這種發展通常可以通過一系列案件來追蹤。” 從而拉開了判例法的序幕
實證研究的出現:作為一種研究范式,它起源于培根的實證哲學和牛頓-伽利略的自然科學研究。 法國哲學家孔多塞(1743-1794)、圣西門(1760-1825)、孔德(1798-1857)主張在社會現象的研究中貫徹自然科學精神。
他們主張從經驗出發,采用程序性、操作性、定量分析方法,使對社會現象的研究達到精細化、準確化的水平。 1830年至1842年孔德六卷本《實證哲學教程》的出版,拉開了實證主義運動的序幕,形成了西方哲學史上的實證主義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