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的影響
作為中國天然礦泉水的重要品牌,農夫山泉的生產標準和產品質量關系到眾多消費者的健康。 “標準門”發酵的背后,反映出公眾對飲用水安全的擔憂,以及完善和統一國家和地方標準的緊迫性。
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農夫山泉事件是否屬實)
“農夫山泉,有點甜”,這句口號現在更苦了。 截至2013年4月底,農夫山泉“標準門”造成的損失超過6000萬元,農夫山泉的銷售不可避免地受到嚴重影響。 。 與此同時,農夫山泉宣布放棄北京瓶裝水市場。
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官方回應
2013年5月6日,飽受“標準門”困擾的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 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表示:“公司在執行地方標準DB33/383-2005的同時,也執行國家強制性健康(安全)標準。農夫山泉之所以選擇在標簽上標明地方標準因為DB33/383-2005是目前(2013年5月)飲用天然水行業的最高行政質量標準。”
農夫山泉質量門質量事件
消費者投訴
2013年3月15日上旬,有消費者投訴農夫山泉水中出現黑色不明物體。 2013年3月8日,消費者李女士投訴稱,其公司購買的多瓶未開封的農夫山泉380ml飲用天然水,有很多黑色不明物質。
供應商回應
發現水中有黑色不明物體后,消費者李女士聯系了農夫山泉,但農夫山泉堅稱產品合格,這讓她很生氣,并且沒有回答她關于黑色不明物體是什么的問題。
對此,農夫山泉于2013年3月15日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2013年3月8日,消費者反映農夫山泉丹江口工廠生產的部分瓶裝水含有細小沉淀物。 農夫山泉得知后,將該產品送往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檢測結果顯示,符合國家標準各項安全指標。
農夫山泉強調,含有天然礦物元素的瓶裝水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礦物鹽有時會受到溫差的影響,不影響飲用,不存在安全問題。 農夫山泉還表示,如果消費者對此仍有疑問,將免費更換。消費者投訴
2013年3月15日后,媒體曝出農夫山泉存在“質量門”。 據中國廣播網2013年3月22日報道,寧夏消費者王先生于2013年3月11日購買了一瓶550ml的農夫山泉,第二天他正準備打開瓶子時,突然發現瓶子里有很多棕色的水。 紅色的漂浮物,水看起來有點混濁。
供應商回應
王先生前往經銷商投訴,經銷商回復稱,貨物是從湖北丹江口工廠購買的,沒有拿走有問題的樣品。 水可以正常飲用。 農夫山泉總裁辦主任鐘曉曉在接受采訪時也堅稱,農夫山泉的生產工藝肯定沒有問題。
對此,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資深媒體人張立東表示,由于居民對普通水質量的擔憂,農夫山泉的產銷量確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 不過,張立東表示,農夫山泉的產量、人力、物力應該是成正比的。 不應該因為市場需求量大而“蘿卜不洗泥快”。 針對消費者投訴,農夫山泉沒有給出科學合理的解釋,而是隨意回應,不太負責任。媒體爆料
據21世紀網3月25日報道,農夫山泉取水點周邊海域岸邊,存在各類生活垃圾,其中包括大量疑似醫療廢藥瓶,一座“垃圾圍城”,引起人們的誤解。 身處垃圾填埋場的感覺。 然而,農夫山泉采用焚燒方式處理這些垃圾,焚燒后對水質的影響令人擔憂。 不過,農夫山泉工廠工作人員表示,生活垃圾對水質影響不大,就像“米里的沙粒”一樣。
供應商回應
2013年3月25日晚,農夫山泉通過官方微博發布了《關于丹江口岸邊泥石流的說明》。 質量不受影響。 聲明稱,農夫山泉取水源水符合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中天然水源水質要求。
關于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向北京通報
2013年11月4日上午,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表示,農夫山泉派工作人員前往北京向京華時報舉報。 截至目前,京華時報尚未對此事做出回應。
農夫山泉表示,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部門的意見,連續28天以67頁、76篇報道攻擊農夫山泉,明顯是有預謀、有組織的,針對農夫山泉的輿論暴力。
農夫山泉表示:“如此大規模的對一家企業的批評報道在中國新聞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首先,“農夫山泉的標準不如自來水”是沒有事實依據的。
其次,《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部門的意見,多次報道,混淆視聽。
最后,京華時報有主觀惡意。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收到舉報材料;
工作人員表示,將按照匯報程序進行操作。 同時還強調,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將繼續加大對虛假新聞、付費新聞、新聞敲詐勒索等問題的整治力度。
京華時報:暫無回應
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始末
2013年3月8日,消費者李女士投訴稱,其公司購買的多瓶未開封的農夫山泉380ml飲用天然水,有很多黑色不明物質。 發現水中有黑色不明物體后,消費者李女士聯系了農夫山泉,但農夫山泉堅稱產品合格,這讓她很生氣,并且沒有回答她關于黑色不明物體是什么的問題。
3月15日,農夫山泉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細小沉積物實際上是天然礦物元素沉淀造成的。 經第三方權威機構檢測,符合國家標準中各項安全指標,不影響飲用,不存在安全問題。
3月25日,某網站爆料“農夫山泉丹江口水源地被垃圾圍困,水質堪憂”,再次將農夫山泉推上了風口浪尖。 農夫山泉發言人周立告訴煽動者和一些公關策劃公司,商業競爭不能以犧牲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恐慌為代價。
4月11日,農夫山泉向中國網消費頻道發表聲明回應,稱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產品質量高于國家現行飲用水標準,并指責華潤怡寶蓄意策劃抹黑農夫山泉。 同時,農夫山泉還邀請媒體和消費者參觀兩者的水源和生產過程進行比較。
4月12日,京華時報撰文稱,飲用水協會證實農夫山泉的標準不及自來水。 任何瓶裝水企業都必須以國家強制性標準《生活飲用水標準》為底線。 如果不落實,將涉嫌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
4月12日,農夫山泉在微博發布關于質量和標準的聲明——回復京華時報報道稱,指責農夫山泉劣于自來水、浙江標準低于廣東等的說法不嚴謹、不科學。國家標準。
4月13日,京華時報再次撰文稱農夫山泉關于泉水質量的表述具有誤導性,認為自來水標準是底線,回避了其執行的浙江標準中重金屬指標的問題。不符合自來水標準。
4月14日,農夫山泉再次發表聲明稱京華時報無知。 2011年至2013年,浙江省質監局對農夫山泉天然水共進行13批次監督抽查,全部合格。 京華時報用整套標準中的幾個指標來進行判斷,是不合理的。
4月15日,京華時報發文稱,浙江省專門為農夫山泉設立了一些指標。 農夫山泉發表聲明為自己辯護后,浙江質監局立即表示“地方標準不松動”。 中國衛生健康協會指出,當地政府涉嫌造假。
4月15日上午,農夫山泉通過微博向京華時報發出警告,“你跑不掉,也別想跑”,稱胡說八道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農夫山泉的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必須向公眾講清楚。 再次表示,農夫山泉砷、鎘、硒、硝酸鹽、溴酸鹽等5項指標檢測結果優于國家標準2-11倍。
4月16日,京華時報四度發文稱檢測報告證明農夫山泉不如自來水,稱上海某檢測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仍采用浙江地標,指標限值為砷、鎘、硒、溴酸鹽仍低于自來水標準。
4月16日下午,農夫山泉還四度發布聲明回應京華時報,稱137項內控指標檢測報告本來屬于公司機密和核心技術,卻不得不向社會公開。為了洗清冤屈。 辯解的機會。
4月17日,針對京華時報的持續跟蹤報道,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上多次發表聲明,指責京華時報“連電話采訪、普通解釋、辯解的權利都不給農夫山泉”。 ”。 京華時報立即反駁了農夫山泉的說法,稱他們與農夫山泉保持聯系,但沒有得到回應。 農夫山泉不找自身問題,不與本報溝通,卻給本報強加“不采訪”的莫須有罪名,實在令人費解。 并提供相關照片證明。
4月25日,隨著“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升級,浙江省衛生廳針對這一系列報道向京華時報回應稱: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實施后,地方標準將自行廢除。 浙江省衛生廳在其官方網站上以《關于媒體報道的瓶裝飲用天然水標準適用情況的說明》為題進行了回復。 有關專家表示:這意味著農夫山泉公司所有正在生產的工廠必須立即整改。
5月2日,京華時報繼續加大火力,接連發表6條評論,敦促農夫山泉自查1、飲用水標準不是橡皮筋; 2、飲用水標準不應該被任何人玩弄; 3、任何人都無法逃脫標準; 4、真水標準,關注健康權; 5、標準不透明; 農夫山泉不清楚;
5月6日下午3點,農夫山泉在北京就標準問題召開新聞發布會。 證明其標準嚴于國家標準和地標,是目前國內執行最高飲用水標準的企業之一。 農夫山泉已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
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歷時27天,67頁。 《京華時報》堅持不懈地報道農夫山泉。 在各界的關注和討論下,事件不斷發酵、升級。
11月4日,農夫山泉派工作人員赴京向《京華時報》舉報,稱《京華時報》今年4月10日至5月7日連續發布有關農夫山泉的負面消息,捏造事實,進行虛假報道,給農夫山泉造成嚴重損害。公司。 同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已受理此案。 目前,農夫山泉對京華時報的索賠已從6000萬增至2億。
未開封的瓶裝水中發現大量蛆蟲。 農夫山泉回應稱“經過嚴格過濾、滅菌,不可能進入雞蛋”。 真實情況如何?
由于是未開封的瓶裝水,所以不可能生蛆。 未開封的瓶裝水中發現大量蛆蟲。 農夫山泉回應稱,雞蛋經過嚴格過濾、滅菌后不可能進入。 雖然廠家信心十足,但也可能出現意外和失誤。 不應該是消費者故意找麻煩,而是可能確實存在產品質量問題。 因此,應該對此事進行詳細調查,追查相關責任人。 責任,目前還沒有說水是否來自農夫山泉? 所以也許這不是他們的,也許他們被欺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