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藏以清朝中央正式命名。 唐代為吐蕃,元代為正宣書院,明代為烏斯藏區,并有都士等。 清初稱烏藏,烏藏稱前藏,藏稱后藏。 后來正式定名為西藏,這就是藏族名稱的開始。 清朝設立藏務大臣。 西藏民國初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于1965年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區。西藏二字已成為西藏自治區的簡稱,單字是簡稱西藏。
二、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自元代以來,中央政府對西藏實行有效管轄。 西藏人民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員。 西藏唐宋時期稱“吐蕃”,元明時期稱“五藏”,清代稱“黨鄉”、“吐蕃”。 自清康熙年間起稱為“西藏”。 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 1959年西藏叛亂平定后,中央政府開始對西藏實行全面直接管轄。 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 2019年12月23日,西藏基本消除絕對貧困,全區實現全面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