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辟謠:吃味精是絕對安全的,查閱百科資料也證明味精是安全的。
同時,大家總會說吃味精也是會致病的,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看
自從有了味精以來,為了菜味的鮮美,很多人就習慣在炒菜 時多加味精。但是,人們不了解的是,味精也不是無毒無害的,它也是會致病的,人們吃多了味精易誘發哮喘,還會造成嬰兒智力減 退、生長發育遲緩,過量食用時甚至可能導致失明。
經研究發現,味精也會誘發哮喘。有關專家發現,當人們攝入添加了過多味精的食品后,就有可能誘發嚴重哮喘,因為味精被吸收后可以影響中樞神經的活動。如果空腹吃下較多含有味精的食 品,即使不是在炒菜時多放,那也容易誘發哮喘。
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鈉,而谷氨酸鈉遇到酸堿時就會發生化學反應,而生成谷氨酸二鈉。如在嬰兒食品中使用味精,谷氨 酸鈉會和血液中的鋅發生特異性結合,導致嬰兒缺鋅。嬰兒一旦缺鋅,就會使得智力減退、生長發育遲緩等。若是哺乳婦女吃了含有 味精的食品,嬰兒就會受到上述不良影響。因此,嬰兒和哺乳婦女 不宜食用味精。
如果我們在日常飲食中添加了大量的味精,還會導致視力下 降,視網膜變薄。此前已有研究證明,直接將這種物質注入眼睛會 造成神經損傷。因此,即使吃的食物中,包括各種零食產品,若含 有味精也會損害眼睛。
由此可見,味精還是少吃為好。
味精到底有沒有危害查閱百度百科時發現:
味精在長期使用的過程中曾一度蒙受“不白之冤”。由于人們對味精的營養特性缺乏全面、科學的了解,認為味精沒有營養,甚至對人體有害。一些人進餐后感到頭痛、胸悶、惡心、嘔吐、心悸、腹痛等不適就歸咎于味精,稱之為“味精癥狀”。此外,味精在長時間高溫情況下會轉變為焦谷氨酸鈉,不顯鮮味的同時還具有輕微的毒性,加之對“味精毒害健康”這類話題的反復炒作,味精曾一度被懷疑是不可安全食用的增鮮調味品。1973年FAO/WHO食品添加劑專家聯合組織一度規定,味精的ADI值0mg~120mg,即攝入量每天每千克人體體重不得超過120mg。但國際上許多權威機構都做過味精的各種毒理試驗,到目前為止,還未發現味精在正常使用范圍內對人體有任何危害的依據,即證明食用味精是安全的。1973年,聯合國食品法規委員會(CAC)把谷氨酸鈉歸入推薦的食品添加劑的A(I)類(安全型類)。隨后在1987年荷蘭海牙舉行的第19屆聯合國糧農及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法規委員會會議正式宣布,取消對味精食用加以限量的有關規定,并一致認為味精是食品風味的增強劑,使用是安全的。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在搜集了9000種以上的文獻和試驗數據后,又追加以新的動物試驗,得出了“在現在的使用量、使用方法條件下,長期食用味精對人體沒有任何障礙”的結論。1999年,我國完成了味精的長期毒理試驗,這是我國首次獨立完成對國內味精的試驗,試驗得出與國際上一致的結論,即使用味精是安全的。
基于味精呈鮮效果的影響因素,在使用味精時應注意的問題:(1)味精的最適使用濃度為0.2%~0.5%,最適溶解溫度為70℃~ 90℃,為此應在烹調中,菜或湯即將成熟或臨出鍋時再加入味精。這樣既不破壞味精的鮮美特性,又使味精能迅速的溶解在湯汁中,產生鮮味。(2)拌涼菜時,應先用少量熱水將味精溶解再拌入。如果直接放入味精則會因溫度低而不易溶解,這樣味精的鮮味就不能充分發揮出來。(3)在本身含谷氨酸鈉較多的食品中就不必再添加味精(像禽畜肉、蛋、海鮮等就屬于這類食品)。因此在炒雞蛋、用雞或海鮮燉制的菜以及用高湯烹制的菜中可不加味精,否則,不僅是一種浪費,而且會影響菜肴的天然鮮味、本味。(4)谷氨酸鈉在人體代謝的時候會與血液中的鋅結合,從而導致體內缺鋅,因此對于哺乳期的婦女、嬰幼兒來說應該盡量少吃或不吃味精。老人和兒童也不宜多食。高血壓患者若食用味精過多,會使血壓更高。所以,高血壓患者不但要限制食鹽的攝入量,而且還要嚴格控制味精的攝入,腎炎、水腫等疾病的病人亦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味精已經“洗脫”了可能致癌的嫌疑,但這并不意味著做菜時就可以濫用味精。杭州市一醫院營養科主管營養師蔣虹在接受齊魯網采訪時指出,使用味精需要因人而異,比如對于胃口差的病患來說,靠食物本身的鮮味已不足以吊起他們的胃口,此時需要適當加點味精來提鮮,幫助他們把飯菜吃進肚子,營養才有保障;對于某些患者來說,營養師可能會給出低鹽飲食、無鹽飲食,甚至低鈉飲食的建議,那些需要低鈉飲食的患者是不可以放味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