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iv id="ekwzd"></div>
      <div id="ekwzd"><ol id="ekwzd"></ol></div><div id="ekwzd"><ol id="ekwzd"></ol></div>
      <div id="ekwzd"><label id="ekwzd"></label></div>
        <em id="ekwzd"><ol id="ekwzd"></ol></em>

              1. <div id="ekwzd"><label id="ekwzd"></label></div>
                <div id="ekwzd"></div>
                1. <em id="ekwzd"></em>
                2. <em id="ekwzd"><label id="ekwzd"><form id="ekwzd"></form></label></em>
                3. 加盟店合同范本(餐飲連鎖加盟使用法律文件)

                    加盟店合同范本(餐飲連鎖加盟使用法律文件)

                    總部(以下簡稱甲方):

                    加盟商/店(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中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指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于餐飲經營具有統一性、獨特性的經營技術和一整套的店務管理體系,含管理體系(人、財、物)、產品組合、營銷策略等,以及""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店鋪管理方式等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指甲方有權使用及有權授權他人使用的""的圖形商標以及甲方經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以及其他一些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指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甲方技術服務項目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公司商標,設立""品牌加盟店,地址: 市 _____ 區 路 號),同時對乙方進行開店輔導,并在本合同存續期間對乙方提供長期持續的技術支持等服務。

                    (一)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前的輔導及培訓

                    1.店面所在地商圈調查評估(評估結果僅供乙方參考,并由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店鋪店面整體CIS設計(企業識別系統)、裝飾的規劃指導;

                    3.提供乙方相關人員(店長、財務、人事等)的門市實習。

                    (二)提供乙方店面開幕時期的輔導

                    1. 促銷活動事宜的籌備、教育、訓練與協助執行;

                    2. 開幕期間派員駐店輔導及協助,所需派駐人數及時間由甲方視具體情況決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后的輔導及培訓

                    1. 不定期巡回指導,指導內容:門市經營管理、商品品質管理、營業成本控制等;

                    2. 新產品開發及制作指導;

                    3. 不定期對加盟店各崗位人員分批次進行集中專業培訓及輔導。

                    第三條 店面、裝潢、招牌等設計與維護

                    1. 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乙方的裝修標準須按照甲方圖紙設計及要求進行;

                    2. 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有關廣告物料,于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為拆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并承擔該拆除所產生的費用;

                    3. 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于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甲方CIS系統修護之,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指定設備及銷售商品之規定

                    1. 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內之廚房設備、桌椅、餐具、員工服裝、管理系統、特色調料等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廠商采購,其他設備之采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并須符合標準;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設備、設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五條 菜式、商品、用品進貨販賣之使用

                    1. 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應遵行銷售甲方所規劃的菜式、主食及其他食品之規定。

                    2. 為維護統一形象及菜品品質,對于以下產品或物品,乙方承諾保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廠商采購:

                    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的;

                    為甲方特制且為店內必須使用或銷售的;

                    考慮到質量及環保等因素而必須使用的;

                    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使用的。

                    3. 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方自行進貨之原材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承擔對品牌負面影響損失。甲方視乙方違約程度收取3000—10000元的懲罰性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違約為由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柜帳管理

                    1. 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稽核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2. 甲方有權要求在乙方餐廳內安裝電子監控設備或要求其結賬臺使用網絡連接的電子收銀系統以查核乙方每日營業情況。

                    3. 乙方應于每月5日前,將前一月之會計賬冊提供予甲方核對。甲方有權隨時查閱乙方之會計賬冊、憑證等,如其有意隱匿、漏報金額,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加倍賠償,且甲方有權選擇按核定額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直至終止合同。

                    4. 甲方按營業額提取品牌管理費以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為準。

                    第七條 形象之維護

                    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諾保證遵守以下幾點:

                    1. 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符合甲方要求。

                    2. 不得販賣法令不許可之商品。

                    3. 店內員工須穿著甲方指定之服裝。

                    4. 客訴之發生不得影響公司形象。

                    5. 不得從事其他影響公司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

                    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將視違約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幣3000至10000元懲罰性違約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八條 廣告與促銷

                    1. 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得進行大眾媒體之促銷活動,乙方應于活動期間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關廣告與促銷活動之指導與建議。

                    2. 乙方需單店進行促銷活動時,所有廣告宣傳之進行及活動方案,應書面呈請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進行。

                    3. 廣告促銷費用之分攤:

                    乙方單店進行廣告促銷活動時,費用自行承擔。

                    區域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該區域內所有店鋪共同分攤(按營業面積比例分攤)。

                    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全國所有店鋪共同分攤(按營業面積比例分攤)。

                    4. 乙方應無條件同意放置、擺設或張貼各項宣傳甲方信息之宣傳品。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1.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三萬元。

                    2. 合同簽訂之時乙方需繳納五千元合作意向定金,并于一周內繳齊履約保證金(扣除已繳定金)。

                    3. 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一周內沒有及時向甲方繳齊履約保證金,則甲方將以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為由,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沒收乙方所交納的定金。

                    4. 不論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事實上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將直接沒收定金及履約保證金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要求賠償損失。

                    5. 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沒有開設""品牌加盟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的定金或履約保證金。

                    6. 合同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與甲方相關營業象征后,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條 特許加盟及品牌管理費

                    1.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加盟費三萬元。

                    2.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技術指導、營銷方案、平面設計等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品牌管理費。

                    3. 該品牌管理費用的支付方式為:自開業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個月單店營業額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金額每月向甲方支付該費用。

                    4. 如果乙方月營業額不足十萬的,甲方將以十萬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該費用。

                    5.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按時提供上月營業收入報表的,甲方有權按每月一百思特網萬的核定額收取當月品牌管理費,乙方不得拒絕。

                    6. 乙方必須在次月十日前將上個月的品牌管理費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匯款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如乙方拖欠該款項超過二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統一采購之貨款結算

                    1. 乙方應于每周二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周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如乙方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周或雖未達兩周但已累計超過二萬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并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欠款,保證金不足部分,乙方應于一周內補足,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如甲方認為其向乙方單月供貨金額已經超出二萬元之范圍,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約保證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結算貨款,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逾期付款違約金

                    1.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品牌管理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三條 店址選擇及區域保護

                    1. 甲方給予乙方的商圈保護范圍為1000米(以乙方店面為中心,1000米為半徑的保護范圍)/或XXX區/縣/市。

                    2. 在現有乙方店面商圈保護范圍內,乙方被視為甲方的品牌代理商;乙方在其商圈保護范圍內可自設分店或準許第三方在同一區域內增設分店,且該店的品牌管理費70%歸乙方所有。

                    3. 在現有乙方店面商圈保護范圍內增設的分店,同樣需遵循本加盟合同的約定簽訂加盟協議,并向甲方支付率約保證金。

                    第十四條 開店籌備

                    1. 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項,且乙方同業主簽訂租賃合同后,甲方將根據乙方店面的具體情況安排開店工作。

                    2. 乙方店面裝修圖紙設計由甲方負責,裝修施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或委托甲方進行。

                    3. 甲方根據與乙方協商的開店進度自行安排籌備組人員到乙方店處協助乙方進行開店工作。

                    4. 開店籌備組成員主要包括:項目經理1名、項目客服1名。

                    5. 籌備組進駐的時間、人數及撤店時間由甲方視開店進度、開店時具體情況而定。

                    6. 籌備組人員的工作任務:協助乙方進行人員招募、培訓及協助其進行開店籌備工作。

                    7. 籌備組人員開店籌備期間的薪資由甲方承擔,福州市區以外的往返差旅費、食宿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 甲方代為乙方店配置的員工來源為甲方直營店及其他委托代為培養的分店的,該部分員工的薪資水平由甲方根據其連鎖體系內部的薪資制度并適當考慮乙方店當地實際薪資水平而制定。

                    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針對異地調動);

                    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時,經乙方認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負責人應及時為該部分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后,即正式成為乙方店員工,乙方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支配,并承擔其安全責任。

                    9. 乙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在開店籌備期間安排人員(一般為店長、收銀、后廚操作等)到甲方處進行實操受訓,由甲方安排該人員的培訓。甲方可在其店內為該人員提供員工餐(甲方將按照每人15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餐費),住宿及車旅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0. 按照一般開店程序,甲方為乙方規定店面籌備期為40天,時間從乙方店面進場裝修時起計算,在這期間甲方積極為乙方開店進行籌備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籌備期間超過4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將按照300元/人/天收取籌備人員薪資以彌補由于開業延期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五條 開業后的人員調動

                    1. 在乙方店開業后,如果其有人員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為乙方店調配人員,但乙方需按照所調動員工月薪資的1.5倍支付給甲方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乙方店承擔;同樣,如果乙方店人員經過甲方同意并經過甲方調出時,甲方應按照乙方店該員工月薪資的1.5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店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擔;

                    2. 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屬分店(直營店或加盟店)開除或除名的員工以及未經其所屬分店同意自動離職的員工(級別在組長級以上者),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店員工之雇聘

                    1. 乙方店就其所雇傭職員之篩選、聘雇、工作時間調配、管理、輪休、請假、辭退、撫恤、薪資、稅捐扣繳、員工福利、資遣、退休,均由乙方自理,且須符合政府頒布相關勞工法令,但人力工時應依甲方之專業建議,以維護良好之服務品質與餐廳形象。

                    第十七條 商品之售價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規定價格銷售商品。

                    2. 乙方若不予按前項售價銷售商品時,須于十天前提出書面申請通知甲方,甲方將視乙方店面具體情況及為維護店面整體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場交易秩序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

                    第十八條 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1. 乙方所需貨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為維護商品質量,甲方指定專屬廠商供應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購。

                    2. 開業前,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訂購貨品時,應填妥定貨單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后傳給甲方,并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

                    3. 乙方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應該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訂貨并保證累計訂貨金額(未付款部分)不超過二萬元,如乙方由于該因素導致其訂購貨品無法及時到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 貨品配送時,乙方驗收人員當面驗收貨品數量、質量、價格及發貨單據,核實無誤后收貨,貨品一經交付即視為乙方驗收合格,如發現發貨單據及貨品存在數量、質量或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應須于貨品送達兩日內以傳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關部門人員,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第十九條 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及其使用的限制

                    1. 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于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內正常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的標簽、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標,更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印制該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注冊的范圍使用"公司商標"。

                    4. 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乙方為第三者模仿、拷貝、復制或協助第三者模仿、拷貝、復制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第二十條 法令遵行及法律責任

                    1. 乙方店開業前須辦理好政府規定的各類證件;店面營業后,應依法如實繳納政府要求的各項規費、稅金(乙方店為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獨立納稅),若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之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 乙方店因違反政府法令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處罰所發生一切經濟上的損失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該行為影響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營業狀況的,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至三萬元的罰款或直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1. 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當事者,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為甲方而發生任何權力的行為,乙方店員工(包括乙方店開業時由甲方代為其配置的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對乙方勞資糾紛承擔任何責任。

                    2. 乙方店面的經營由乙方在甲方技術指導下自主經營,獨立對外承擔一切責任。

                    3. 若因乙方行為致甲方涉訟或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承諾將全額支付甲方為此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賠償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二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1. 乙方無權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技術或擅自復印甲方經營技術資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營業秘密、資料、文件、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并要求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 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或合同終止、解除后二年內,乙方不得參與、教導、提供咨詢服務或受雇、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餐飲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含負責人、股東、受雇人)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并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果該行為發生在本合同執行期內)。

                    3. 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方必須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后及時歸還甲方。

                    4. 乙方應與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并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

                    5. 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賠償請求權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由乙方負擔。

                    6.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本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條款仍繼續有效。

                    第二十三條 甲方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協助乙方完成開店籌備工作。

                    2. 在乙方店面開業后至合同期滿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店的實際經營狀況安排技術及管理人員對該店面營運狀況進行不定期的稽核輔導,并對該店內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正。但乙方須為甲方到店輔導人員提供食宿,車資由甲方自己承擔。

                    3. 不斷對其技術及經營管理體系進行改進,并不定期推出新的產品,以適應市場變化及更新的需求。

                    4. 不定期召開廚務會議或到乙方店對其廚師進行技術培訓,使得乙方店人員技術不斷得到更新。

                    5.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人員需求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請后,應及時幫助甲方調配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四條 乙方義務

                    1. 維護、鞏固和提升公司形象,積極組織、參與和配合甲方的各項品牌宣傳活動。

                    2. 應及時向甲方如實通報其在經營就過程中發生的任何訴訟事件及任何可能影響到公司形象或信譽之事件。

                    3. 應如實將其上月經營狀況及財務報表傳真至甲方處,接受并配合甲方財務稽核。

                    4. 應及時向甲方交納各項應付款項,不得拖欠。

                    5. 在經營過程中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并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以達到雙贏目的。

                    第二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以誠信原則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即為違約。

                    2. 任何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及為進行訴訟而支付的調查取證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3. 對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或未按附件承諾支付款項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并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違約金。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收取違約金。

                    4. 乙方的違約行為如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已經有明確的處罰辦法的,按照該條款的規定處理,對于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補救措施等,減輕或免除處罰。

                    第二十六條 合同變更、終止及解除

                    一、 合同的變更

                    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二、合同的正常解除

                    1、 雙方經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2、 合同到期,雙方無意續約的。

                    3、 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本條所說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及戰爭等情況)。

                    4、 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百思特網行本合同的,應在3個月前提出解約申請并經甲方書面確認批準的。

                    5、 本合同的正常解除,雙方應充分協商,各不承擔對方的任何損失。

                    6、 合同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種因素引起,甲方應在合同正常解除后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三、 乙方可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第三方,但需提前書面向甲方報備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并解除合作。

                    四、合同的單方解除

                    1、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任何一行為,甲方可書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仍無改善者,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遞交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不真實。

                    3) 乙方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若有下列情況發生,可視為重大違約,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不退還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拖欠甲方各種應付款項金額達人民幣二萬元以上的。

                    2) 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權益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3) 未按本合同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4) 未按合同的規定,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5) 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事私人行為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的。

                    6) 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

                    7) 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不良影響的。

                    8) 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

                    9) 一年內受過甲方處罰超過三次的。

                    10) 其他違背本合同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單方解約

                    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被法院宣布破產的。

                    2)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第二十七條 專職經營約定

                    乙方須自行或委派一人擔任該店負責人,駐店專職經營。建議委派任負責人之人員應在該店占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該人員必須經甲方審核通過。專職經營之定義如下:

                    1、 不得于其他公司任職(含專任、兼差),不論擔任職務為何。

                    2、 不得擔任其他公司執行業務股東、董監事。

                    3、 不得經營其他公司或對其他公司提供咨詢、顧問服務。

                    第二十八條 確認事項

                    1、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附件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

                    2、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雙方的關系為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的關系,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利用自己的品牌及開發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經營技術以協助乙方經營,使其盡可能的成功,但甲方并不能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能達到某個程度,亦不能保證乙方一定贏利。乙方在店開設后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有自己獨立的商號和店名,完全自負盈虧,自己獨立納稅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對此做了足夠詳盡的了解。

                    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使用公司的商標,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時,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甲方因乙方的該行為而被索賠時,可要求乙方承擔該被索賠的賠償金。

                    第二十九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合同期限為 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合同。續約時,履約保證金、品牌管理費按當時收取標準調整之,但甲方會給予乙方比較優惠的價格,甲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則自動轉為新簽訂合同的保證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前或雙方終止合同后,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標或相同、近似的商標裝飾門面或開展業務,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其侵權行為。

                    3. 合同雙方任一方有意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他方,雙方在無債權債務情況下可終止本合同。

                    4. 乙方追加建店時,須通過甲方之審核,并另行簽署特許經營合同,繳交相應費用后方可開設,否則視同違約。

                    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另立補充文件,并經過雙方簽章后,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6. 合同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續約,應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7. 本合同某條款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8. 乙方店開業后,其工商營業執照上的店負責人(百思特網店法人代表、店長)與雙方簽約時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該負責人須在該店工商執照頒發一周內在本合同上簽字,并自愿作為乙方擔保人與乙方一起連帶承擔本合同內的一切法律責任,若乙方店負責人拒絕在本合同上簽字,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該店負責人賠償一切損失及賠償違約金。

                    9. 合同雙方若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10.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地址:

                  (0)
                  上一篇 2021年4月22日 00:32
                  下一篇 2021年4月22日 00:32

                  相關推薦

                  返回頂部

                  1. <div id="ekwzd"></div>
                    <div id="ekwzd"><ol id="ekwzd"></ol></div><div id="ekwzd"><ol id="ekwzd"></ol></div>
                    <div id="ekwzd"><label id="ekwzd"></label></div>
                      <em id="ekwzd"><ol id="ekwzd"></ol></em>

                            1. <div id="ekwzd"><label id="ekwzd"></label></div>
                              <div id="ekwzd"></div>
                              1. <em id="ekwzd"></em>
                              2. <em id="ekwzd"><label id="ekwzd"><form id="ekwzd"></form></label></em>
                              3. 欧美日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