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購房者在買房中會疑惑買房房產證和土地證有什么不一樣?房屋不是有了房產證就可以了嗎,為什么購買房屋的時候沒有土地證還辦不了貸款呢?沒有土地證的房子可以買賣嗎?土地證究竟重不重要呢?接下來律師為大家詳細講解土地證的重要性。
土地證是對個人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法律依據。《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所購商品房應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沒有它,將很難從根本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多數購房者從不關心,也未領到過,其實土地證也非常重要。
土地證作用就是擁有該地塊的合法使用權,受法律的保護。土地證上會注明該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質、用地面積、使用者等相關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權轉讓、作價出資、出租或抵押。 具體有以下幾種用途:
(1)按約定或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土地使用權轉讓;
(3)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
(4)土地使用權抵押;
(5)土地使用權出租等。
一般情況下,要先有土地使用權證,才會有房屋所有權證,這個順序不會改變。如果你有房屋所有權證,就說明你們那里的土地和房屋是統一管理的(房屋部門既管土地也管房屋),這種情況下你的產權證上會有房屋的信息,也會有土地的信息,比如地號,土地資質等相關信息。
①劃撥土地,房子的土地屬于政府
這種房子沒有土地證或只有大土地證,而沒有按照多少戶進行分割,導致住戶沒有土地證。
②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
以前開發商有稅費沒有繳齊導致沒有辦理土地證,還有就是開發商有辦理大土地證沒有按照多少戶進行分割,導致住戶沒有土地證。
產權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密不可分,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么在該土地被人侵占的時候,業主將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所以,沒有土地證的房屋將面臨以下幾種風險:
(1)雖然房產證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權仍屬于開發商,這就不能排除開發商以該土地使用權“大證”向銀行抵押貸款的風險;
(2)不辦理土地證,有的單位可能會非法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使購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3)土地使用證和產權證不齊影響上市交易。
(4)沒有土地證可能得不到完整的拆遷補償,因為房屋拆遷評估價格為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拆遷補償金不僅包含房屋所有權的價值,還包含了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如果你沒有土地證,那么在拆遷過程中你就可能得不到關于土地使用權的相應補償。
由于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人們通常對土地使用權問題是漠視的,并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有了房產證就不需要土地證了。實際上,土地證是證明我們所購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還是要謹慎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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