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了一個紅色藍底還有一道斜杠的標志(禁止長時間停放)之前在鄉鎮中沒遇到過,當初在駕校學的交通標志也忘得差不多了,沒多想就停在了旁邊去辦事了,結果過了一會兒來取車就收到了一張罰單,扣3分罰二百,這讓小張十分詫異,明明什么都“沒做錯”,為什么要扣它分呢?
當然,像小張這樣的反面例子不是很多,一般人都會認識禁止長時間停車的標志。不過,它只是眾多明令禁止標志之一,還有很多與它一樣的“明令禁止標志”,你都認識嗎?
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在出行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通行,就可能被交警部門抓拍并處罰。禁令標志形狀通常為圓形,個別為八角形或頂點向下的等邊三角行,顏色通常為白底、紅圈、紅斜杠和黑圖案,“禁止車輛停放標志”為藍底、紅圈、紅斜杠。
一般情況下,違反禁令標志都會按扣三分,罰100—300元處理,也有可能按情節嚴重程度酌情減輕或加重處罰力度。
禁止向右轉彎: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向右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向右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禁止向左向右轉彎: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向左或向右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向左向右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左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右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禁止超車:表示
該標志至前方解除禁止超車標志的路段內,不準機動車超車。此標志設在禁止超車的起點。
解除禁止超車:表示禁止超車路段結束。此標志設在禁止超車的終點。
禁止車輛臨時或長時停放:表示在限定的范圍內,禁止一切車輛臨時或長時停放。此標志設在禁止車輛停放的地方。禁止車輛停放的時間、車種和范圍可用輔助標志說明。
禁止車輛長時停放:禁止車輛長時停放,臨時停放不受限制。禁止車輛停放的時間、車種和范圍可用輔助標志說明。
禁止鳴喇叭:此標志設在需要禁止鳴喇叭的地方。禁止鳴喇叭的時間和范圍可用輔助標志說明。
限制寬度:表示禁止裝載寬度超過標志所示數值的車輛通行。此標志設在最大允許寬度受限制的地方。以圖為例:裝載寬度不得超過3米。
限制高度:表示禁止裝載高度超過標志所示數值的車輛通行。此標志設在最大允許高度受限制的地方。以圖為例:裝載高度不得超過3.5米。
限制質量:表示禁止總質量超過標志所示數值的車輛通行。此標志設在需要限制車輛質量的橋梁兩端。以圖為例:裝載總質量不得超過10t。
限制軸重:表示禁止軸重超過標志所示數值的車輛通行。此標志設在需要限制車輛軸重的橋梁兩端。以圖為例:限制車輛軸重量不得超過7t。
限制速度:表示該標志至前方限制速度標志的路段內,機動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標志所示數值。此標志設在需要限制車輛速度的路段的起點。以圖為例:限制行駛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解除限制速度: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結束。此標志設在限制車輛速度路段的終點。
停車檢查:表示機動車必須停車接受檢查。此標志設在關卡將近處,以便要求車輛接受檢查或繳費等手續。標志中可加注說明檢查事項。
停車讓行:表示車輛必須在停止線以外停車了望,確認安全后,才準許通行。停車讓行標志在下列情況下設置:(1)與交通流量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2)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3)其他需要設置的地方。
減速讓行:表示車輛應減速讓行,告示車輛駕駛員必須慢行或停車,觀察干路行車情況,在確保干道車輛優先的前提下,認為安全時方可續行。此標志設在視線良好交叉道路的次要路口。
會車讓行:表示車輛會車時,必須停車讓對方車先行。設置在會車有困難的狹窄路段的一端或由于某種原因只能開放一條車道作雙向通行路段的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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