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說說,在借貸糾紛當中,如果法院要求你對于借款的情況做一個說明,你應該怎么寫呢?
不要上網找模板了,網上都沒有,萬法君已經找過了,接下來給大家看一個我們律所實踐當中真正會用到的模板,粉絲們可以酌情使用。
廣州市XX區人民法院XX法官:
您好!
在某某某訴某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我(以下稱“本人”)對于借款來源情況做如下說明:
一 、本人在全國各地有多家企業,此次借款資金為多年經營所得。本人名下擁有的企業分別為:XXX,XXX,XXX。其中,XXX公司注冊資本為XXX,XXX公司注冊資本為XXX.....以上企業均已經營超過x年,資金雄厚。且截至目前以上企業從未發生過經營風險,信用良好。
二、被告借款金額除本人從20XX年起多年間多次轉賬累計的情況外,還有三方債權債務轉讓的情況,這使得銀行流水整理工作在實際操作中變得相當繁復。另外訴訟中三方的矛盾尚未解決,短時間內三方也難以在整理工作中達成協商并合作整理完畢。(粗體部分可根據個人情況刪減)
三、為證明借款來源合法合規,本人可向法院提交由中國銀行提供的征信報告。征信報告中明確顯示本人名下只有少量商品房貸款,總額為xxx元,足以證明本人向被告借出的借款并非銀行貸款。
本人向法院鄭重承諾借款的合法性和合規性,系自有資金,為合法正常經營所得;承諾所提交的征信報告為真實材料,并對因材料虛假引發的后果負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2020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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