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客戶中,有不少是外資企業,經常聽到客戶提出這些問題:
“公司有位外國國籍員工,我該怎樣為他計算個稅呢?” “外籍員工是否也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呢?” “在華工作的外籍人員在繳納個稅時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特殊點嗎?”
現在為了解除大家的疑惑,我們來講解一下關于在華外籍人員繳個稅的政策,讓大家計算稅金時不再迷茫。
一、個稅起征點
2019年個稅起征點從此前的3500元(外國人4800元)統一提升到了5000元,這條對于外籍人士以及港澳臺同胞也同樣適用。收入5000+的外籍人士們同樣要做好交稅的準備了!
二、哪些外籍人員需要繳稅?
1.居民納稅人
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非居民納稅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183天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
對于外籍員工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自然年度):
構成中國居民身份的:全球收入征稅。 非中國居民身份: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收入征稅;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收入不征稅。
三、“五年例外”規則調整
新稅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6年的(此前是5年),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于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于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的連續年限重新起算。
四、2019最新工資個人所得稅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五、外籍人員是否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七條關于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的政策規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
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選擇按照原有稅收優惠政策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
但不得同時享受,且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由于外籍人員的工作情況、居留情況和收入情況在很多時候都比較復雜,再加上稅收協定的規定,外籍人員的個稅計算無疑是一個相對比較困難的問題。
所以各位老板在遇到相關問題時,務必嚴格按照規定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