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的納稅細節。
一、預繳增值稅政策
按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沒有超過10萬的,也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無需預繳。如果已在當地預繳增值稅的,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使用以上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范圍: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出租不動產等等。
二、一般納稅人繼續享受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政策
從2018年1月開始,納稅人銷售的不超500萬元都可以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以前是一般納稅人的也可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轉登記未小規模納稅人。
2019年新規定,以上減稅政策可以在2019年繼續使用。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前
均可以自行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而且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在2019年只能有一次機會。
另外,在2018年已經辦理過轉登記的,后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了,在2019年銷售額低于500萬的還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三、小規模納稅人已繳納稅款并開具專用發票的處理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在2019年1月的銷售額沒有超過10萬元,但是已經繳納的增值稅稅款的,而且是開具的專業發票,應該讓對方把專票發票聯和抵扣聯全部退回,并開具紅字專票。然后就可以去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增值稅,也可以在以后期間抵減。
此專用發票包括自開的和稅務局代開的。
四、發票開具問題
一些小規模納稅人已經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票的,2019年后,其月銷售額沒有超過10萬元的,任然可以繼續使用此設備。如果可以自行開具專票的,也可以繼續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