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不善想結業、領取營業執照未開業……聽說注銷很麻煩?其實,只要企業符合一定條件,就可以申請簡易注銷。
自2017年3月1日起,四川省全面實行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申請簡易注銷只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向社會發布公告滿45天,符合條件的3天就能完成注銷,節省登報費用。
【這類企業可以辦理簡易注銷】
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簡稱未開業)的;
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簡稱無債權債務)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可以自主選擇辦理一般注銷或簡易注銷。
【這些情形不能申請簡易注銷】
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
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
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
曾被終止簡易注銷程序的;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注銷登記前需經批準的;
不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不適用簡易注銷。
【在哪發布簡易注銷公告?】
進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的“簡易注銷公告”專欄發布簡易注銷公告,公告期45天。公告期內,公眾、政府部門均可提出異議。
公告期滿后30日內,企業可向登記機關提出簡易注銷申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登記機關當場受理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簡易注銷的決定。
【可以撤銷簡易注銷公告嗎?】
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三部門明確,企業發布簡易注銷公告期滿次日起30日內,可以撤銷簡易注銷公告。
【申請簡易注銷前先清稅】
企業向社會發布簡易注銷公告前,應先向稅務機關結清稅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等涉稅事項。
如果確實忘了辦,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三部門也明確,發布簡易注銷公告后,企業發現仍有未結清稅款等事項的,只要在公告期滿前,都允許到稅務部門及時辦結清稅手續,稅務部門不會提出異議。
【簡易注銷材料不規范會被拒嗎?】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息填報界面有簡易注銷承諾書下載模塊和詳細說明,方便企業下載填寫。承諾書文字、形式填寫不規范的,企業可以重新補正,再由工商部門受理簡易注銷申請。
但是,如果公示的承諾書中全體投資人簽字(蓋章)不齊全、存在錯誤或提交的承諾書與公示的承諾書不一致,工商部門不會受理簡易注銷申請。
【簡易注銷被拒怎么辦?】
企業只能申請一次簡易注銷,如果不能順利辦理簡易注銷,仍可按一般的注銷流程申請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