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并逐漸成為社會安全風險的主要武器。交通事故發生后,司機可能會驚慌失措或不愿承擔責任。事故發生后,他棄車或抬車,不管受害人是重傷還是因搶救延誤死亡,均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什么情況可以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遼寧丁于律師事務所王寶山律師作了專業解答:
通化市濱江東路血站附近發生車禍,造成人員死亡,司機逃逸。據現場目擊者稱,死者將車停在路邊,下車后被撞。他還看到事故的司機把車停在花園里,然后逃跑了。根據家屬提供的信息,死者是一名40歲的婦女,肇事逃逸司機自首。
司機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可以適當減刑,因為他后來自首了。
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情形;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駛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不負責任,駕車離開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涉嫌酒后駕駛和無證駕駛。報案后未履行現場等待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盡管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將傷者送往醫院,但他們沒有報案,無緣無故地離開了醫院;
5.雖然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往醫院,但他們在給傷者或其家屬留下虛假姓名、虛假地址和虛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
6.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調查期間逃逸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不承認發生過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當知道發生過交通事故的;
8.協商不成,或者不協商支付的賠償費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沒有留下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
王寶山律師補充道:
如果我們在開車時遇到“肇事逃逸”,首先要做的是“不要驚慌”,然后盡可能多地記錄事故車輛的信息,最后及時報警。
做好事故后的“四件事”
第一件事:盡可能記住事故車輛的信息
記住對方的車牌號、型號、顏色、車身上的特殊裝飾,甚至逃犯的身體特征,以便警方日后追蹤他們。
注意:在緊急情況下,我們應該首先盡可能記住另一輛車的車牌號碼。
第二件事:不要盲目地追上事故車輛
如果我們發現事故中的車輛或人員試圖逃跑,我們最好不要盲目追趕。
注意:在不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下,可以跟蹤對方車輛,確認對方車輛的信息,以及大致的逃生方向和路線。但這是不推薦的。
第三件事:確保你自己的安全
在另一方被擊中并逃脫后,不要與另一方進行積極的過激行為,如果道路條件差,照明未知,地理位置不熟悉。
第四件事:確認另一輛車的特征后,盡快報警
注:如果對方已經逃跑,你需要留在現場,現場拍照,可以作為補充證據。此外,盡可能完整清楚地向交警描述事件。
報案后做好“兩件事”
首先:保持手機打開
報案后,案件將由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隊處理。因此,在辦案和取證過程中,我們需要保持手機暢通,以便隨時與警方保持聯系,避免延誤和影響辦案過程。
第二:提供足夠的證據
報案后,除了向警方提供事故車輛的特征和信息外,還可以使用圖片
事實上,遭遇交通事故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如果人們再次逃離事故車輛,將會引發火災。然而,即便如此,我們首先要做的是保持冷靜,然后盡可能地收集并向警方提供有效的信息,從而幫助警方盡快破案。然而,首先保護自己并盡可能遠離事故也很重要。綜上所述,一旦不幸發生事故,不要陷入困惑,冷靜處理,保護好自己,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