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服制度
官服又被稱作朝服,它代表著封建制度森嚴的等級差別,同時還是一種文化現象在服裝上最直觀的反映。
在秦代以前,官員的朝服上都繡有十二章紋,有日、月、星、龍、山、華蟲、宗彝、藻、火、編、欷以及粉米。而且在日月之中還都畫有玉兔,取訓人事君的意思,普天下眾生皆仰仗于太陽和月亮;畫北斗七星或三星,取其星光燦爛,照耀大地之意;畫ULi或山形,是為了取其磐若泰山之堅的震懾之意;龍代表了變化無常,是最為吉祥的動物;
畫蟲畫雉,取其文惠;畫宗彝,取其性孝;藻就是水草,取其純潔;畫火焰,取其照明之意;繡白色米形紋樣,代表了養分;“m”專指“斧”,取其斷,“欷”專指正反兩“弓”相背的圖案,象征君臣合離,背惡向善。到了秦代,帝王崇信五行之說,因老子有云:“水善利萬物而不爭,人性若水,天下何愁不太平。”故以水為德,所以官服皆黑色,漢代承襲了秦代的服制,
也以黑色為尊,直到北周時才出現了“品色衣”,即“以錦、綺、績、繡為緣,名曰’品色衣‘”。
隋朝統一全國后,一方面努力推行漢族形成已久的服飾制度,另一方面它也很難擺脫北族服飾的影響。隋煬帝制定了一套完整的隋代官服制度,“文武官皆戎衣,貴賤異等,雜用五色。五品以上通著紫袍,六品以下皆用緋、綠”,這樣一來就對帝王將相的服飾作出了規定。命令不許百姓身著黃色衣物,從這時候起黃色便成了皇帝專用的顏色。唐代的服飾博采眾家之長,但大體上還是沿襲了隋朝的制度。
從這時候開始,官服有了明確的顏色區分,據史料記載:“三品以上的官員穿紫色長袍,佩金魚袋,五品以上的官員穿緋色長袍,佩銀魚袋;六品以下的官員穿綠色長袍,無魚袋。而有些職務高而品級低的官吏,仍然按照原來的品級確定衣服的顏色。如官至宰相,品級卻只有三品的,其官銜中必帶'賜紫金魚袋'的字樣;各州縣的長官刺吏,不論品級高或低,一律穿緋色長袍。”這種服色制度一直被后世所使用,直到清代才完全廢除。
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的統治之后,建立了大明帝國。
“新官上任三把火”,朱老板的第一把火就是禁止了穿著胡服,然后又下詔:“衣冠悉如唐代形制”,也就是在這時,代表官位的補子制度出現了。“補子”是一種裝飾在官員常服前胸、后背處的一種繡品,有圓補和方補之分。圓補一般用于貝子以上的皇親,上面繡的是五爪金龍紋,分別裝飾于左右兩
清代沿用了明朝的補子,圖案內容大體上沒有發生變化,但在各個品級之間略有區別。在清代的官補上,文官一品為鶴,二品是錦雞,三品為孔雀,四品是大雁,五品是白鵬,六品是鷺鷲,七品是鴻耦,八品是轉鶉,九品是雀;武官的補子也略有變化,一品是麒麟,二品為獅子,三品是豹,四品是虎,五品為熊,六品為彪,七品、八品都是犀牛,九品是海馬。
據明代法典《明會典》中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規定,補子圖案:“公、侯、駙馬、伯:麒麟、白澤;文官繡禽,以示文明: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鵬,六品鷺鴦,七品鴻耦,八品黃鵬,九品鶴鶉;武官繡獸,以示威猛: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黒,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雜職:練鵲;風憲官:貓坯。”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一些補子的圖案是以蟒、斗牛等為題材的,這些應歸屬于明代的“賜服”類。肩、前胸和后背處。方補一般用于文宮和武將等官員。
清代時,已經完全廢除了以服色定品級的制度,只在帽頂及補服上作出區分。清代官服在一般情況下都是藍色的,只有在慶典時才可以改用絳色;一般的情況下外褂都是紅青色的,但在國喪或者守孝期間,要改用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