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女選拔制度
古代宮女的數量是不斷增加的。西漢初年,宮女只有十幾人。漢武帝時,宮女突破一千名。東漢桓帝時,后宮聚集美女五六千人,到了晉武帝司馬炎時期,宮女的數字已經突破了一萬人。唐開元、天寶年間后宮人數竟然躍升至四萬。明代宮女的數量是九千,宮中每年花費的脂粉錢達到四十萬兩銀子。可見各朝各代的皇帝都把從民間挑選女子入宮當作是一件非常普遍的“工作”。
其實,早期的宮女并沒有這么麻煩,那時的宮女大多是來源于女奴隸以及女俘、罪犯的妻子等。一直到了漢代,才有了選拔宮女的例子。這時的宮女中大部分都是從民間“選美”“采女”中選出來的。女子們的“選美”,就像男子們的科舉考試一樣,也有著一套非常嚴格的規矩。“選美”規定,參選的女子必須得是良家女子,即非醫、非巫、非商賈和百工家庭的女子,這些人家的女子被稱作“良家女子”。歷代都規定宮女必須從良家女子中選擇。
清代才子紀旳在《明懿安皇后外傳》上記載,明朝天啟元年,熹宗皇帝曾選天下淑女五千人,集于京師,并且將她們分為幾十個組。
第一天由內監察視挑選,將稍高、稍矮、稍肥、稍瘦的統統淘汰;第二天再選,此時要由內監檢査耳、目、口、鼻、發、膚、領、肩、背,有一個地方不夠周正的都會慘遭淘汰,然后,再讓應選者自己說出籍貫、姓名、年歲等信息,聽其聲音,稍有雄厚、粗劣、難聽、混濁、口吃的都淘汰;第三天,內監拿尺量女子的手足,然后讓她們行走數十步,觀其“豐度”,去其腕稍短、趾稍巨者,舉止稍輕躁者,去者四千人。
剩下的一千名召入宮內。宮女入宮后,皇帝又令宮中穩婆將她們分別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再選出三百人為宮女頭目。在宮中生活一個多月后,又根據她們的性情、言行以及帝王的喜好,選出五十人為妃嬪。
除此之外,還有一部分宮女來源于官僚貴族家庭。有的官僚貴族想方設法把女兒送入宮中,求得皇帝的寵幸,這樣整個家族就可以憑借裙帶關系往上爬。
清代宮女只有一二百人,有百人左右能夠和皇帝接近。清代還規定,宮女未被皇帝看中的,二十四歲(有時是二十五、三十歲)時送出宮,另行擇配。
明代選秀女,給民間帶來極大的痛苦,民間百姓家常把女兒入宮看作是掉入火坑,千方百計逃避采選。萬歷《常熟縣志》記載該縣百姓因聽到“朝廷命內臣選入宮女子于各省”的消息,引起一場婚嫁高潮,以至“各務茍合,無復人道”。
在松江等地,還出現“有垂髻即筍者,有乳臭為夫者”,甚至連寡婦也因害怕進宮而草草再婚。杭州城內自正月中旬得此傳言后,立時“人情洶洶,議先期婚嫁”。正月十八夜間,“把總梅魁自北關抵城,守者放炮啟門”,正在夢境中的百姓忽聽炮聲,不知發生何事,于是有人便將此與前幾天的風傳聯系在一起,以為“采女子內官至矣”。
有一富戶人家,當時雇了一名錫工,“在家造銀器,至夜半,有女不得其配,又不敢出門擇人”,張皇之間,便選錫工當了女婿。富翁大喊:“急起,急起,可成親也。”錫工睡夢中茫然無知,“及起幕搓雙眼,則堂前燭火輝煌,主翁之女已艷裝待聘矣”。這便是民間廣為流傳的“拉郎配”故事的由來。
明代帝王還制定法規,嚴禁宮外之人為宮女傳遞書信或物品。一旦犯禁,“皆論以死”。為防止宮人泄露禁中之事,又把年老的宮女禁錮在“倪衣局”剝奪無數宮女的終身自由,以此保住宮中的秘密。
由此看來,古代皇帝對于宮女的選擇,竟比現在的各種選秀還要嚴格,這樣選出來的女子,定然是溫柔嫵媚,多才多藝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