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有四點。
1)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一般在5月上旬前結束。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時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地復試。要對其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3)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以網報填寫的為準,復試時更改無效。
4)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而無法錄取的參加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只能轉到其他院校的本專業錄取,不得轉其他學科專業錄取;未參加MBA聯考或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亦不得轉到工商管理碩士專業、法律碩士專業錄取。
通常復試的專業課,在考研復習期間就要對相應的科目進行備考,而部分學校的面試有英語口語的面試,口語面試的部分可以在考研初試結束后進行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