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第一任司法部長
皋陶,也稱“皐陶”“皋繇”“皐繇”,名庭堅,字糠,傳說他是少昊(玄囂)的后裔,東夷部落的首領。皋陶是舜帝和夏朝初期的一位賢臣,傳說中生于堯帝統治的時候,曾經被舜任命為掌管刑法的“理官”,以公正執法聞名天下,因而被奉為“中國司法鼻祖”。
皋陶創刑、造獄,倡導明刑弼教以化萬民,為我國各個時期法律制度的制定、完善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因而他算是上古中華第一任司法部長和首席大法官,后常為獄官或獄神的代稱。
據說,皋陶制定了我國第一部《獄典》。他將《獄典》刻在樹皮上,然后呈給禹。禹看后命其實施。這部《獄典》歸納了多項犯罪的輕重,并給予不同的量刑,如偷竊、搶劫、奸淫、殺人等罪行。《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皋陶說:“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
《獄典》是中國最早的系統和制度化的刑法,是我國刑法的開端。后來奴隸制社會時期,夏朝的“禹刑”、商朝的“湯刑”以及西周的“九刑”或“呂刑”都是從皋陶制定的刑法發展而來的。
“暮云蓊郁許由里”
許由,生于公元前2155年,一作許繇,字武仲,一字道開,陽城槐里人(今河南登封箕山槐里村),是堯舜時期的賢人,舊志中載有“暮云蓊郁許由里”的詩句。
許由是上古時期一位道德高尚的隱士。戰國時期思想家荀子曾稱贊許由:“許由善卷,重義輕利行顯明。”許由曾經做過堯、舜、禹的老師,因此,后人稱他為“三代宗師”。許由因品德高尚、才智過人贏得世人的尊敬。
帝堯在位時,許由在今天潁水流域的登封、許昌、禹州、汝州、長葛、鄢陵一帶活動。堯聽說了許由的才能和品德,欲禪讓君位給他,然而許由辭而不就,后來堯讓他做九州長官,他到潁水邊洗耳,表示不愿意聽到這些世俗之言,寧愿隱居山林。
漢代后,以五岳配祀許由,世代供奉,太史公司馬遷曾登臨憑吊。《前漢書》列許由為“仁人”。《晉書》贊云:“昔許由讓天子之貴,市道小人爭半錢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