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案之“空印案”
在朱元璋執政期間,曾經有過四大著名的案件,歷史上稱“明初四大案”,即經濟領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以及政治領域的“胡惟庸案”和“藍玉案”。
“空印案”發生在明初,即公元1382年,朱元璋嚴懲地方計吏預持空白官印賬冊至戶部結算錢谷的重大案件。在當時,明太祖朱元璋相當重視此案,誅殺了上千名相關官員。
按照明朝法律規定,各地需每年派人到戶部報告地方財政收支賬目,所有賬目都必須跟戶部審核后完全一樣才能結項。只要數字有一點對不上,整個文冊就被駁回,重新填造,而且必須重新蓋上原來衙門的印章才有效。
由于當時的交通不便利,且各地到京師的路程非常遙遠,所以派來的專員都帶有蓋過印信的空白文冊,若是賬目不對就重新填造,不再有往返的辛苦。這種辦事方法本是內幕,人盡皆知,然而朱元璋發現后大怒,下令嚴懲所有他認為有干系的地方官吏。在這一案件中,朱元璋共殺了1300多個官員,就連著名才子方孝孺的父親方克勤也未能幸免于難。
明朝大案之“郭桓案”
元朝末年的官僚機構極為腐朽,官吏貪腐成性,因此朱元璋在建國之后非常注重整頓風紀。他一方面提倡廉潔,要求各級官吏遵紀守法、廉政愛民;另一方面對于官吏犯法特下重典,以嚇阻官吏貪污腐敗。在當時,若有官員貪污,重者會被施以剝皮之刑。朱元璋為了查處貪腐,后來還逐漸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而且越來越重,并且設立錦衣衛以加強監控官員。他曾經感嘆說:“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
1385年,“郭桓案”爆發,這起案件涉及官吏貪污事宜。
有人揭發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同各省的官吏作弊,盜賣官糧,因為郭桓案涉及的金額巨大,據朱元璋編的《大誥》中記載,郭桓和他的同黨一共貪污了2400多萬石糧食,相當于大明王朝一年的糧食產量。此案因此引起了明朝經濟領域人士的重視。明太祖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皆處死,而各省官吏死于獄中的達數萬人以上。為了追贓,甚至還牽連了全國各地的百姓,其中遭到抄家破產的不計其數。因為“郭桓案”牽扯面過廣,引起了明朝百姓的極大不滿,明太祖為了平息民怨又將審刑官吳庸等人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