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滅亡之戰
公元1279年,南宋軍隊與元朝軍隊在崖山(今廣東新會南崖門鎮)進行了大規模的海戰。這場戰役直接關系到南宋的興亡,因此也是宋元之間的決戰。
崖山海戰也叫“崖門戰役”,是一場以少勝多的戰役,南宋投入到戰爭的人數達20多萬,這個數字包括大臣、宮廷人員以及普通百姓,所以實際戰斗人數僅為數萬人。
公元1267年,元朝開始入侵南宋,他們先占領湖北的襄樊,然后利用襄樊城邊的漢水組建水軍,水陸軍沿漢水直下武漢。公元1276年,元兵占領南宋都城杭州。在連續失利的情況下,南宋皇帝和大臣(陸秀夫和張世杰等)一味地南逃,將抗元的斗爭全部丟給了文天祥。
后來,逃亡的南宋君臣退到了湛江附近,實在沒有地方可退了。于是他們聯系越南想要越海而去,然而長久得不到回音,兩千多艘船上的20多萬人始終在海上漂流,后因遇到了海風導致一部分船只沉沒。無奈之下,他們北返至珠江口相鄰的崖山海域。
南宋大臣們為了求和,主動將崖山附近數百棟軍營燒毀,人員全部轉移到船上。后因元軍切斷了淡水的來源,南宋官軍戰斗力更是大減。
在數日的消磨后,元朝決定對南宋發起決戰。公元1279年,元軍將領張弘范率領部隊分四路輪番夾擊宋兵,并利用海水的漲落從南北沖擊宋兵船只,宋兵隊伍大亂。丞相背著7歲的小皇帝跳海自殺,自此南宋滅亡。
兩個不平等條約
在岳飛等名將的帶領下,宋軍在反擊金的侵略中取得了一定的勝利。但宋高宗和秦檜卻一味地求和,唯恐岳飛等大將阻礙對金議和,為此解除了韓世忠、張俊和岳飛三大將的兵權,甚至還殺死了岳飛。
公元1141年,南宋與金簽訂了和約,史稱“紹興和議”。此次和約規定如下:“宋向金稱臣;劃定疆界,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宋每年向金納貢。”“紹興和議”是南宋與金簽訂的屈辱和約之一,同時也是南宋向金求和的和約之一。
“隆興和議”簽訂于公元1164年,是南宋與金簽訂的又一個屈辱和約。公元1161年,金海陵王完顏亮南侵,令他沒料到的是在采石磯遭到虞允文的頑強抵抗,同時金世宗完顏雍稱帝。金兵大亂,金海陵王被殺,南下的金軍也北撤。
剛剛坐上皇帝寶座的完顏雍因無力對外進攻,便派使臣脅迫南宋和議。和約規定:“南宋對金不再稱臣,改稱叔侄關系;宋、金的疆域依然是’紹興和議’規定的疆域;宋每年給金的’歲貢’改為’歲幣’;宋割商州、秦州等地予金;金逃到南宋的人員不再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