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君入甕”的典故。
請君入甕指以其人之法,還治其人之身。唐代的張鷲在《朝野僉載?周興》中描述了這一典故的來歷:“唐秋官侍郎周興,與來俊臣對推事。俊臣別奉進止鞫興,興不之知也。及同食,謂興曰:’囚多不肯承,若為作法?’興曰:’甚易也。取大甕,以炭四面炙之,令囚人處之其中,何事不吐!’即索大甕,以火圍之,起謂興曰:’有內狀勘老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咸即款伏。”
大致內容是:有人向武則天告密,說周興要造反。武則天便派來俊臣去查辦他。來俊臣先請周興喝酒,然后詢問他對付囚犯的方法,周興得意地說用大甕燒火對付,來俊臣便用這個方法“對付”了周興。
來俊臣和周興是武則天為了鎮壓反對她的人而任用的兩大酷吏。來俊臣曾任司仆少卿、侍御史、左臺御史、中丞等職務,是典型的迫害狂。來俊臣的“整人”不僅是為了排除異己,他還有許多變態的行為,他以逼供為樂、以施暴為趣、以殺人為榮,根本無人性可言。周興也濫殺無辜達數千人,他還創造了許多刑法,用刑十分殘酷。
千古一相成就了大唐。
姚崇(公元650年一公元721年),本名元崇,字元之,因避諱唐玄宗的“開元”年號,所以改名為姚崇。
姚崇出生于陜州一個武將之家,是顯赫的吳興姚氏的第二十一世孫。他年輕時喜歡逸樂,等到年長后才知道刻苦讀書,大器晚成。姚崇曾任武則天、唐睿宗、唐玄宗三朝宰相,有“救時宰相”之稱。
唐玄宗任命姚崇為相,姚崇向玄宗提出了十項中肯的建議:第一,廢除嚴刑峻法;第二,不要窮兵贖武;第三,執法要公平;第四,宦官不得干預朝政;第五,廢除苛捐雜稅;第六,皇親國戚不得擔任高官顯職;第七,皇上對臣下要以禮相待;第八,皇上要虛心求諫;第九,嚴禁濫建佛寺道觀;第十,鑒戒過去國戚干政之教訓。
玄宗看到這十項建議后,大為贊賞。然后姚崇立即將這十項建議貫徹在施政實踐中。
姚崇72歲去世,當時的唐朝由于國運昌隆而提倡厚葬之風。姚崇對這一風氣極為反感,他留下遺囑:不準崇佛敬道,不準厚葬,只穿平常的衣服,不要抄經寫像。姚崇還告誡自己的子孫以后也要這樣做,以此為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