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復試容不容易過要結合復試基本要求和本校自身情況來判斷。
招生單位對考生初試成績進行登記、統計和測算分析后,根據國家教育部制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和錄取原則結合本校(院、所)情況擬定復試標準。
1?招生單位根據確定的復試標準,將符合復試資格考生的有關情況,以及接受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免初試考生的情況,提供給系(研究室),由系(研究室)在征求有關指導教師意見的基礎上,經過認真研究后,提出復試名單。最后由校(院、所)長召開有關會議審批確定復試名單。
2?對于初試成績符合國家教育部復試基本要求,招生單位擬不復試錄取的考生,將其轉至第二志愿單位。對于不符合國家教育部復試要求的考生的材料不得轉寄其他招生單位。
3?對于個別初試成績未達到國家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業務能力強、專業成績相對突出,只是總分或某一單科成績略低于復試要求的考生,如招生單位擬讓其破格參加復試,應填寫《破格復試申請表》,簽署導師和招生單位的意見,并報所在省(區、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批。少數招生單位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可自行審批。
一般情況,填報第二志愿的考生不允許破格復試,總分和單科成績都低于復試要求的考生不允許破格復試。另外,國防生駐邊遠地區考研可破格復試。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印發了《關于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若干問題的通知》,規范在校國防生考研工作。對志愿到駐邊遠艱苦地區部隊工作、綜合素質特別突出的國防生,經駐校選培辦與招生單位協商同意后,可酌情破格復試。
4?個別考生(不含同等學力考生),初試成績突出,同時招生單位對其課程學習、實驗技能和科研能力等情況等比較了解,認為確有培養前途的,經指導教師提出,系、校(院、所)批準,可以不復試。
5.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全面、嚴格復試,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