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以我為話題寫一篇作文高中
書讀到了高三,進了文科班,只見教室里到處都是帶著大眼鏡的才女,一發下新書,就掏出鋼筆圓珠筆用龍飛鳳舞的書法刷刷刷地寫上自己的大名。可憐我們這些字寫得狀如狗爬,忽大忽小,歪歪扭扭,奇形怪狀的小男生(其實是我),看得兩眼發直,又慕又妒,心虛得直冒冷汗。
嘴上卻還滿不在乎地說:“這有什么。”無奈之下,只好回家偷偷覓一方印章,蓋在書上,或是讓自己的小小名字偷偷“趴”在書的小角上,再或者,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讓我的鐵筆——打印機來完成這項“艱巨”的任務。
說到寫字,真是讓我頭大的一件事情,從小學學寫字開始,我就沒少挨老師的批評,只可惜當時年幼無知,不知天高地厚,覺得自己不是牛頓也是愛因斯坦,寫字這種“小節”問題豈是我這種人關心的?將來一不留神成了流芳百世的大科學家,寫得一手難看的字說不定還成了“軼事”被傳為美談呢!
進了高中,也不知怎的,神魂顛倒地突然迷上了文學,我才發現原來人文科學是比自然科學更精彩的,自然科學研究的是物質,可人文科學研究的是精神!是自然界中,人類獨一無二的東西!
在各類文學作品的“催化”下,志向也慢慢地變了,可字仍沒變。于是我開始為自己的字著急,一個學人文的人(中國人),拿不出一手(姑且不說漂亮吧)過得去的字,實在是很不應該的。
于是乎,找來一大堆字帖死命地練字,想想自己這么聰明的人,不出幾個月肯定能練好。誰知,練字本上練得有點像樣了,到了沒有格子的紙上又是另一回事。照著字帖會寫,離了字帖“我字依舊”,真是積習難改。練字練得我腰疼手酸眼發花,此時,如我一般沒有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