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研究生院的大學先后建成了57所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制度是指研究生院的性質、任務、目標、組織體系、組織活動、建立標準、建立程序、評估原則等方面規范的總稱。研究生院制度是我國研究生教育制度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自84年我國建立研究生院審批制度以來,在擁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大學中,在辦學水平較高、基礎較好的大學中,先后建成了57所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是我國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代表著我國研究生教育的最高水平,在我國研究生教育的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研究生院的建設極大地推動了我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對全國研究生教育發揮了示范和骨干的作用。研究生院制度有力地推動了我國一流大學與研究型大學的建設和發展,提高了我國研究生教育的總體水平,促進了我國科技創新體系的建設和發展。
具體名單如下:
(1)1977年9月我國第一個研究生院籌建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科學院籌建我國第一個研究生院一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院(與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一個實體兩塊牌子),并于1978年40月14日開學。2000年伐月29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正式批準分別獨立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院和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2)1984年6月和4986年4月教育部分兩次共批準了33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高校合并后變為31所)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院、北京科技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后并入北京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醫科大學(后并入復旦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理工大學(現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武漢)、國防科技大學、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3)2000年6月教育部批準了22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
北方交通大學(現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東北
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
學(北京、徐州)、南京農業大學、山東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華東)、湖子科技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
(4)2002年5月教育部批準了2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哈爾濱工程大學、河海大學
(5)2003年8月教育部批準了1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6)2011年研究生院大發展
20伯年,伴隨著我國研究生的新一輪擴招大潮,我國研究生院設置制度實施大幅改革,由原來的“報批”改為“報備”,研究生院成立不再需要經由教育部批準。2011年以后全國有70余所大學相繼設立了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