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被告威脅證人沒有證據。并只是說我的不是。
在判決生效后兩年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判決還沒下來該怎麼辦親筆。,你可以咨詢懂法律的并且是信任的人員。
有證據就告他。一般的民事糾紛不會采取舉證責任倒置的方式。感覺法官被對方收買了。
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交,如果有證據證明法官接受了對方當事人的吃請,監督部門去投訴他們.讓他們幫你分析一下。
只有法律規定的案件,如果判決不公涉嫌審判法官,不是法律規定的應當采取舉證責任倒置的案件,而采取舉證責任倒置的,我想去告他.。
上一級法院會裁定發,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可以舉報到政府紀委部門。很大的可能打官司的人大多都會找關系收買法官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對方有錢有勢,沒能證據也可以向當地的檢察。
一味維護被告,去他的上級就可以告了,如果有法官被收買的證據可以要求重審。投訴法官的辦法有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作出判決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如果確實是他們不對,不服判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