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草驚蛇的故事和道理
南唐時.當涂縣令王魯貪得無厭,經常干一些貪贓枉法的勾當。王魯手下的官吏見縣令這樣做,便也學著他的樣子胡作非為,大肆搜刮民財,鬧得百姓怨聲載道。
察,當地的百姓便聯名寫了一份狀子,有一次,聽說朝廷要派官員下來巡控告縣衙的主簿營私舞弊、貪贓受上。王魯一見狀子,頓時嚇得心驚賄。
狀子首先遞到了縣令王魯的手肉跳。原來,狀子上寫得雖然是主簿的罪狀,但上面所列舉的種種罪行,王魯全都犯過。
王魯越想越害怕,不由得提筆在狀子上寫道:“汝雖打草,吾已驚蛇。”意思是說,你們雖然告發的是我的下屬,但我已經感到事態的嚴重了。果然,過了不久,王魯就被革職查辦,打入了大牢。
后來,人們覺得此事頗有意思,便把“打草”和“驚蛇”合起來,組成一個成語“打草驚蛇”,用來形容發現重要情況,先不要驚動主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