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各省應成立省級指揮部,根據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響應與措施詳細情況有如下:
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圭寸鎖,但圭寸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
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動的措施。
停工、停業、停課;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
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