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我國制定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發布了《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被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皿級)和一般(IV級)四級。
疫情一級響應是鑒于國家已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乙類管理,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截至2020年1月31日,我國已有30個省份啟動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