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以外省份的新型冠狀病毒診斷標準。
- 疑似病例:結合流行病學史和臨床表現綜合分析。流行病學史。發病前14天內有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發病前14天內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核酸檢測陽性者)有接觸史;發病前14天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來自有病例報告社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癥狀的患者;聚焦性發病。
臨床表現。發熱和/或呼吸道癥狀;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學特征;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
符合流行病學史中任意一條,且符合臨床表現中任意2條者為疑似病例;無流行病學史的,符合臨床表現中3條者為疑似病例。
- 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具備以下病原學證據之一者。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實時熒光RT-PCR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呈陽性;b.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
(2)湖北省的新型冠狀病毒診斷標準。
湖北省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核心區,患者多。為加快診斷和控制傳染源,對病例診斷標準另做了規定,并增加了臨床診斷病例的診斷。
- 疑似病例:流行病學史。條件與湖北以外省份的相同。b.臨床表現。與湖北以外省份的條件相比,減少了一條,即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學特征。
有流行病學史中任何一條或無流行病學史,符合臨床表現中任意2條者為疑似病例。
- 臨床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學特征者。
- 確診病例:診斷對象增加了臨床診斷病例,診斷條件與湖北以外省份診斷條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