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北方舉行廟會,或者是一些盛大的民間慶典活動的時候,總少不了一項娛樂活動——扭秧歌。只見大廣場上有人穿紅戴綠,載歌載舞,一片熱鬧非凡的場景。
那么,作為中國北方地區廣泛流行的一種極具群眾性和代表性的民間舞蹈——什么是秧歌呢?秧歌到底是怎么產生的呢?
秧歌在我國已有千年的歷史了。“秧”,顧名思義,和田地里的活動有關系。因此,秧歌就是起源于勞動中。
古代勤勞的漢族人民每天面朝黃土背朝天地辛苦勞作,為了減輕勞作之苦,農民們在進行插秧、拔秧等農事勞動之余開始舞蹈唱歌,就漸漸形成了秧歌。
關于秧歌的起源,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是說“秧歌”起源于抗洪斗爭。古代黃河經常泛濫,岸邊的百姓為了生存下去,每年都要奮力抗洪,當他們取得勝利時,大家就會高興地扛起抗洪工具唱跳起來,以抒發自己高興的心情,表達對美好生活的憧憬。
后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其中,也漸漸有了正規的舞蹈動作和舞蹈組合,逐漸就形成了秧歌。
還有第三種說法,根據《延安府志》中的記載——“春鬧社,俗名秧歌”,認為秧歌很可能源于社日的祭祀土地爺的活動。
秧歌在明清之際達到了鼎盛期,這之后它就成為我國北方人民非常熱愛的一項娛樂活動。
不同地區對秧歌有著不同的稱謂,也有著不一樣的風格樣式,有的威武雄渾,有的柔美俏麗,總之是千姿百態,美不勝收。
總體說起來,秧歌主要有兩種——踩蹺表演的“高蹺秧歌”和不踩蹺表演的“地秧歌”。秧歌是一種群體性娛樂活動,一般以秧歌舞隊為主要表演形態。
至于舞隊的人數則可多可少,少則數十人,多達上百人,可以組成集體舞、雙人舞和三人舞等表演形式。
屆時,表演人員需要根據角色需要,手持手絹、傘、棒、鼓、錢鞭等道具,配合著鑼鼓、噴吶等吹打樂器的伴奏,喜笑顏開,盡情舞蹈。
正是因為秧歌是我國北方最具代表性的民間舞種之一,體現了鮮明的民族風格,又對新中國的舞蹈事業的建設發揮過重要作用,才能在2006年的時候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