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人們遇到婚喪嫁娶、壽誕喜宴時,在賀聯、挽聯中多用年齡的尊稱。中國古代文人創制了各式各樣的年齡稱謂,其中的很多古代對各年齡段的稱謂至今仍被沿用。
呱呱墜地的叫嬰兒,抱在懷中已會發笑的叫孩提(多只兩三歲的兒童),不滿周歲的叫襁褓;
三四歲到八九歲之間的兒童叫垂髻(髻是古時候兒童頭上下垂的的短發);八九歲到十一二歲之間的少年叫總角(古代兒童將頭發分作左右兩半,在頭頂各扎成一個結,形如兩個羊角,故稱“總角”);
十三四歲稱豆蔻(豆蔻是一種初夏開花的植物,初夏還不是盛夏,比喻人還未成年,故稱未成年的少年時代為“豆蔻年華”);十五歲的男子叫束發(束發是男子到了十五歲,要把原先的總角解散,扎成一束);
女子十五歲叫及笄(笄本來是指古代束發用的簪子,古代女子一般到十五歲以后,就把頭發盤起來,并用鑄子細住,表示已經成年);
十六到三十歲之間,男子和女子的年齡稱謂有所不同,女子十六歲稱作碧玉年華(古語俗稱的小家碧玉即是如此),二十歲叫桃李年華,二十四歲稱花信年華;男子二十歲叫弱冠(古時男子二十歲行冠禮,表示已經成年,但還沒有達到壯年,故稱“弱冠”);
三十歲叫而立(俗話說的“三十而立”即源于此),四十歲稱不惑,“不惑之年”指的就是四十歲,五十歲為知命(知命,即知曉天命之意),六十歲稱耳順或花甲,七十歲為古稀之年,杜甫有詩曰「'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八十歲稱杖朝,八十到九十稱耄耋,一百歲為期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