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講2020關于離婚協議書怎么寫,在離婚登記前需要準備好離婚協議書,可以手寫或打印。在離婚登記時離婚婚姻登記處需要存檔一份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怎么寫呢?
由于離婚協議條款較多,我們主要以從下9個大的方面來闡述。
第一部分是主體信息,離婚雙方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等等都要寫清楚。
第二部分是離婚的合法性及離婚原因描述,這一部分主要寫雙方的認識時間,結婚時間,登記機關離婚的主要原因,雙方簽署離婚協議的基礎條件。
第三部分是協議書的重要內容,其中又包括幾大點,
1是表明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達,另一班表述為男女或者是甲乙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第2是撫養問題,主要針對有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來說,一般應寫明子女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由誰來撫養,撫養費是多少?怎么支付撫養費,支付撫養費的時間等等。
第3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的處理,這其中又分為三點,一是不動產處分,不動產要寫明不動產坐落的位置及房產證編號,一般表述為登記在男女方名下的位于某某地的房地產所有權歸男方或者是女方所有。如果有按揭貸款的情況,需要寫明剩余貸款由誰負責償還。第二是動產,對于動產的處分,比如說機動車需要寫明機動車的牌照號、發動機號等等信息,對存款需要寫明銀行卡號、開戶行、存款數額等等及分配情況。第三就是其他的財產,比如說電視機、洗衣機等等,需要寫明具體的情況,比如說什么牌子的,什么型號的等等。
第4部分就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夫妻因共同生活生產或者是經營,由一方或雙方借貸的債務離婚時的處理意見。
第一,如果沒有共同債務,可表述為夫妻雙方無共同債務或婚前個人債務各自償還。
第二,如果有共同債務可表述為某某債務由某某承擔,或者是某年某月某日發生的債務由某某承擔,或者是雙方共同負債多少元,由雙方各自承擔一半等等。如此表述。
第5大部分隱秘轉移等財產的處理,雙方確認除上述列明的財產外,沒有其他的財產,如果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者是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匿、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者是偽造債務的一方,自動放棄該權利。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就是經濟幫助權。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短暫解決一方的生活問題。
第七,精神損害賠償。鑒于一方提起離婚復合,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自愿向另一方賠償精神賠償金多少元。第八就是違約責任的約定,雙方確認如任何一方不按照上述協議約定執行,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以上8點就是離婚協議書里通常需要載明的相關的事項和財產的狀況。
今天的離婚協議書怎么寫就到這里,如果你有什么問題可以在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