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史書三大體例:
紀傳體:紀傳體史書首始于西漢司馬遷的《史記》,它以人物傳記為中心,用“本紀”敘述帝王;用“世家”記敘王侯封國和特殊人物;用“表”統計年代、世系及人物;用“書”記載典章制度;用“列傳”記人物、民族及外國。歷代修正史都以此為典范而沿用。
編年體:編年體史書按年、月、日順序編寫,以年月為經,以事實為緯,像《左傳》《資治通鑒》等都是這類代表。
紀事本末體:首創于南宋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這種體例的特點是以歷史事件為綱,重要史事分別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日順序編寫。
通史:通史是指連貫地記敘各個時代的史實的史書,西漢司馬遷的《史記》便可稱為通史。因為他記載了上自傳說中的黃帝,下至漢武帝時代,歷時3000多年的史實。
斷代史:顧名思義,記載一朝一代歷史的史書稱為斷代史,首創于東漢班固的《漢書》。《二十四史》中除《史記》夕卜,其余都屬斷代史。
除此之外,還有記載各種專門學科歷史的史書稱專史,比如經濟史、思想史、文學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