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旗是如何區分的呢?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爾哈赤于明萬歷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正式創立,初建時設四旗:黃旗、白旗、紅旗、藍旗。
1614年因“歸服益廣”,將四旗改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并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合稱八旗,統率滿、蒙、漢族軍隊。
滿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獵為業,每年到采捕季節,以氏族或村寨為單位,由有名望的人當首領,這種以血緣和地緣為單位進行集體狩獵的組織形式,稱為牛錄制。
總領稱為牛錄額真(牛錄意為大箭;額真,又稱厄真,意為主)。規定每300人為一牛錄,設牛錄額真一人,五牛錄為一甲喇(隊),設甲喇額真(參領)一人,五甲喇為一固山,設固山額真(都統、旗主)一人,副職一人,稱為左右梅勒額真(副都統)。
皇太極即位后,為擴大兵源在滿八旗的基礎上又創建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其編制與滿八旗相同。滿、蒙、漢八旗共二十四旗構成了清代八旗制度的整體。滿清入關后八旗軍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駐防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