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變態反應的特征
藥物變態反應可造成機體組織損傷或生理功能紊亂,其臨床表現多種多樣,危害可波及全身各器官、組織,也可能只局限在某一器官、組織,其反應性質可以屬于任何類型的變態反應,而在不少情況下,是多型變態反應的綜合。藥物變態反應按主要臨床表現可分為:全身過敏反應、藥物熱、藥物疹、血清病、血細胞改變、血管炎、肝損害、肺損害、腎損害、神經系統損害、自身免疫病、其他系統和器官損害等。主要有全身性反應和皮膚反應兩大方面。下面介紹其主要的幾個方面。
藥物變態反應的特征(1)全身過敏反應:全身過敏反應中最嚴重的是過敏性休克。這種情況最常發生于注射藥物時,該休克反應常在注射藥物后數小時內發生,最常在注射后數分鐘內發生。如青霉素過敏性休克,患者常訴胸悶、全身皮膚瘙癢,尤其是手掌發癢,繼而血壓下降,暈倒,并有便意,有的有腹痛。檢查可見全身皮膚潮紅,尊麻疹樣皮疹,血壓下降,甚至測不到,肺內聞及哮鳴音,患者常煩躁不安,可有大小便失禁,如有呼吸道阻塞或呼吸障礙,則有全身皮膚發組,并轉入昏迷。在以上癥狀和體征陸續出現時,皮疹往往逐漸消退。如發生喉頭血管性水腫,則有嚴重的阻塞性呼吸困難。
藥物變態反應的全身反應常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血液病樣反應:主要有血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粒細胞減少或缺乏、血小板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和巨幼紅細胞性貧血等。
2)血清病樣反應:血清病是首次應用血清(如馬血清)制劑,經過10天左右發生的一種過敏反應。臨床表現有發熱、關節腫痛、全身淋巴結腫大、腹痛、肝脾腫大、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沉加快、短暫性蛋白尿,常伴有尊麻疹,嚴重者可因血管神經性水腫、喉頭水腫或腦水腫而死亡。
3)心血管系統反應:主要有心肌損傷、心臟血管損傷、小動脈血管炎、間質性心肌或心包炎。表現為各種形式的心電圖異常,且常伴有其他系統的過敏癥狀。
4)消化系統癥狀和肝炎樣反應:如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肝損害(如黃疸)、肝功能障礙、膽汁郁滯、轉氨酶升高。重癥可出現急性肝壞死,并伴有發熱、皮疹等癥。如兩性霉素B可引起變態反應性肝炎伴肝脂肪變性。
5)紅斑狼瘡樣反應:誘發或加重膠原性疾病,使播散性狼瘡復發或加劇,或者狼瘡細胞檢查陽性而無癥狀。屬于本類反應的尚有肺纖維化、皮膚硬化等。
6)神經系統變化:如驚厥、癲癇、偏頭痛、腦炎、小腦損害(共濟失調、定向障礙、眼球震顫、復視等)、錐體外系損害及其他部位的神經損害等。
7)呼吸系統反應:如鼻炎、喉頭水腫、過敏性鼻炎、肺泡炎、肺纖維化、支氣管痙攣而致哮喘等。
8)腎臟損害:如血尿、蛋白尿、腎功能衰竭、間質性腎炎、腎小管變性和壞死、膜性腎炎,尚有急性腎小球腎炎、腎動脈炎等。
(2)藥物熱:由藥物過敏所致的發熱稱為藥物熱。它常常是藥物過敏的最早表現。藥物熱與一般感染性發熱不同,如果是首次用藥,發熱可經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發生;如果是再次用藥,則由于人體已經被致敏,發熱可迅速發生。
藥物變態反應引起的發熱可能是藥物性血管炎的部分表現,也可能是藥物性肝炎的最早體征。有些藥物可引起單純的藥物熱而不伴隨其他的過敏表現,這些藥物如:別瞟吟醇、硫醴嚓吟、巴比妥類、血液制品、頭抱菌素類、輕基腺、碘化物、甲基多巴、青霉胺、青霉素、苯妥英鈉、普魯卡因酰胺、奎尼丁等。其他容易引起藥物熱的藥物還有:氯霉素、紅霉素、異煙JW、咲喃坦噪、毗嗪酰胺、奎寧、磺胺類、鏈霉素、卡那霉素、四環素類、肝素、臍苯噠嗪、丙基硫啄囉喘等。常見引起兒童藥物熱的有阿司匹林、青霉素和其他抗生素。由于引起發熱最常見的原因是感染,所以與感染性發熱相鑒別是確認藥物熱最重要的措施。藥物熱多數為稽留性高熱,但也有低熱,高熱常達39C,甚至40C以上。與感染性高熱不同的是,藥物熱雖然體溫很高,但患者一般全身癥狀較輕,兒童甚至可照常玩耍,它的另一個特點是應用各種退熱措施(如用退熱藥)效果不好。但停用致敏藥物后,有時即使不采取抗過敏措施,體溫也能自行下降。
藥物熱常與藥物疹伴隨發生,此時診斷較容易。單純的藥物熱則容易被忽略,如果是原發病亦伴有發熱,則常誤認為原發病的治療不徹底而加大用藥劑量或添加其他治療藥物治療。因此,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如果原發病好轉而體溫持續不降或反而上升,或體溫下降后一段時期又上升,應該想到藥物熱的可能。
(3)藥物疹:藥物疹即藥物變態反應導致的皮膚反應,也常稱為藥物性皮炎。它是藥物通過各種途徑進入體內后,引起的皮膚、黏膜各種不同的炎癥反應。藥物疹與藥物熱一樣,也是最常見的藥物變態反應的表現。藥物疹一般緊跟藥物熱發生,但也可以先于藥物熱發生或單獨發生。大多數藥物疹的發生機制不明。藥物疹表現為各式各樣的皮膚病變:輕者是瘙癢、粟粒樣疹、尊麻疹、固定性藥疹、紫瘢型藥疹、濕疹皮炎樣藥疹,重者表現為表皮脫落(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松解萎縮型藥疹以及重癥多形紅斑等)。藥物疹的上述癥狀,單獨出現一種的機會較少,常常是同時存在多種癥狀,有時還往往伴有全身反應。發生藥物疹時最常見的癥狀有皮疹、瘙癢、噴嚏、哮喘、淋巴結腫大、發熱等。藥物疹的臨床表現也是多種多樣,同一藥物在不同的個體可發生不同類型的臨床表現,同一臨床表現又可由完全不同的藥物引起。根據藥物疹的形態,常見的藥物疹有以下類型:
1)猩紅熱樣和麻疹樣藥物疹:這兩類藥物疹都很常見,其形態相似而略有區別。前者多先起自頭部,并迅速發展至軀干和四肢,數天內遍及全身,皮疹為猩紅色紅斑、丘疹或斑丘疹,嚴重時融合成片,并
可伴顏面部水腫;后者為對稱性紅色斑疹或小丘疹,散在分布,重時也可密集融合,以面部和軀干最為明顯。這兩種皮疹臨床表現為發病突然,常伴有畏寒、高熱(39-40°C)等藥物熱等,但其在停用致敏的藥物后,皮疹多在數日內自行消退,體溫也同時下降,經過1?2周,病變部位皮膚恢復正常,或脫屑后恢復正常,不遺留痕跡。容易引起猩紅熱樣藥物疹的藥物有氨基比林、巴比妥類、磺胺類、四環素類和青霉素等。
2)尊麻疹樣藥物疹:是常見藥物疹之一,其外形與一般尊麻疹無異,為迅速發展的大片狀紅斑及風團,并可互相融合,發疹時常伴有發熱、關節痛、淋巴結腫大,有時伴有血管性水腫。這類藥物疹常由撲熱息痛、氨基昔類抗生素、異煙腓、四環素類、乙二胺類等引起。
3)光敏性皮炎:發生于局部或全身應用光敏性藥物并經紫外線照射后,癥狀為紅斑、尊麻疹、水腫、濕疹樣和滲出等。引起的藥物有灰黃霉素、磺胺類、蔡喘酸等。
4)固定性藥物疹:是單發或多發的圓形或橢圓形皮損,其邊界清楚.呈紅斑、水腫表現,重者亦可呈濕疹樣或皰疹樣,皮疹可發生于身體的任何部位,包括黏膜,特別以口周、口唇、外生殖器處為多見,皮疹被擦破糜爛后可發生疼痛,否則可無任何或僅有輕度癢感。停用有關藥物后,皮疹可在1?2周內消退,但遺留褐色或灰黑色的色素斑。引起的藥物有氨基比林、巴比妥類、多種鎮痛藥、重金屬鹽、碘化物、磺胺類、四環素類、青霉素等。
5)剝脫性皮炎:這是一類嚴重的藥物疹,可由不同的原因引起,而藥物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常在長期用藥后發生。皮疹多由面部開始,為猩紅熱樣皮疹,也可為斑丘疹,之后皮疹迅速蔓延至全身,表現為廣泛的紅斑和水腫,并以面部和四肢為重,在頸部、腋下、腹股溝、外陰部等皮膚皺褶處,可形成水皰,繼而糜爛、滲液、結痂,并最后導致皮膚剝脫。剝脫的皮膚可為鱗屑狀或葉片狀,在手足則常呈手套狀或襪套狀大片脫落,嚴重者指(趾)甲、毛發,甚至口腔、支氣管、消化道黏膜都可出現剝脫,結膜受累時可發生充血、水腫、分泌物增多等。除皮膚病變外,患者常有嚴重的全身癥狀,如高熱、淋巴結腫大、肝脾腫大、白細胞增多或減少、肝功能受損、血尿、蛋白尿、肺炎,腦或腎等若受損可出現請妄、昏迷等,甚至死亡。最常引起剝脫性皮炎的藥物有巴比妥類、磺胺類、四環素類、青霉素、重金屬鹽等。
6)其他藥物疹:有多形紅斑、毒性上皮壞死松解、變應性濕疹樣接觸性皮炎等。
一般說來,變態反應的程度以注射給藥最為嚴重,口服或局部用藥的反應程度較輕;但從致敏性而言,則局部用藥最易致敏,注射次之,口服又次之。一旦懷疑自己患藥物過敏,首先應停止服用可疑藥物。大多數藥物過敏并不嚴重,停藥并對癥治療后即可消退。如果情況嚴重,需及時赴醫院請專科醫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