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莊是最早的銀行雛形,它是在明代中葉出現的一種信用機構。這種信用機構起源于兌換,后來才逐漸有辦理存放款項和匯兌的業務。在不同的區域,錢莊的名字有所不同,比如有的稱為銀號,有的稱為錢店。
古代錢莊的作用錢莊信用放款、抵押放款、短期拆息等業務的發展對當時剛起步的民族工商業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當時錢莊往來的存款當中有一部分是政府的公款,但是大部分還是商人的存款;錢莊放款的對象以商號為主,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經濟的發展。
民國初期,錢莊匯劃業務得到快速發展,已深入內地。一些錢莊就通過和其他錢莊建立業務聯絡網、有聯號、代理等方式,向內地發展。比如上海錢莊就是典型的例子。還有一些外國銀行操縱國內的口岸錢莊,使口岸錢莊與內地錢莊建立聯系,然后根據合約辦理匯劃,有效地控制內地錢莊的金融。這樣一來,錢莊每年的進出額就達千萬兩,成了外商對華收購傾銷原料商品的渠道。
古代錢莊的作用錢莊經營的范圍還有生金銀買賣以及識別各種金屬貨幣的真假等,并對其價格進行核定。有些實力比較強的錢莊還兼設銀爐、銀樓、金店、鑄造和買賣金銀器飾。錢莊除了具有左右兌換的地位,還能夠對銀兩銀圓市價進行長久的控制,還可以進行證券、公債、花紗布等投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