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乳腺癌的發病正呈現年輕化的趨勢.發病時間比西方國家早10~15年,很多年輕乳腺癌患者在治療時或其后面臨著生育問題。乳腺癌幾年可以生小孩?目前國內許多醫生不建議年輕乳腺癌患者嘗試懷孕,原因是在這個問題上仍缺乏恰當的信息和知識。許多年輕乳腺癌女性在乳腺癌診斷或治療之后,當她們仍有生育的需求,往往陷入不知所指的迷茫境地,孕產對母體乳腺及胎兒的影響最受關注。
罹患乳腺癌不代表失去為人母的權利。育齡期患者如有生育方面的要求,應盡早和醫生溝通,醫生會綜合考慮患者年齡、社會經濟情況、思想狀態、家庭情況、腫瘤類型及分期,雌激素受體狀態等多方面因素,制定生育能力的保存策略。對于年輕、腫瘤分期較早的患者,估計治療結束后喪失生育能力的可能性不大。而年齡相對較大,估計治療后卵巢功能喪失可能性較大者,可選擇人工輔助生殖技術來完成繁衍后代,也可以選擇多種方法聯合使用。另一方面,早期探討生育問題有助于乳腺癌后續治療方案的選擇,可盡量避免治療對后期生育帶來的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