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根據基督的吩咐和信徒信仰生活的需要,一般都把圣餐儀式安排在主日進行。我國的基督教會對舉行圣餐的時間也沒有統一的規定,有的是每周進行一次,稱為周餐;有的是每月進行一次,稱為月餐;有的是每季一次,一年四次,稱為季餐。各個教會每年每次舉行圣餐禮的具體時間也會因時而變,甚至包括服飾和圣帶顏色、宣讀的福音書信等也各有特點。但最基本的要求還是一致的。
(1)按照圣經的教導,由圣職人員在教堂內主持圣餐儀式。
(2)有條件的教堂都要預備規范的圣餐用具。
- 禮儀中必須先祝圣,然后分發餅和杯。
- 教會要設圣餐小組負責餅、酒的制作和分發,小組成員都要統一著裝。
- 教會在舉行圣餐禮之前通知會眾,以使信徒在心靈上做好充分準備。
- 只有受洗的正式信徒方可領取圣餐,其他人不得領圣餐。
(7)能參加聚會的信徒要盡力到教堂參加圣餐禮并領圣餐,如因老、弱、病、殘等特殊原因不能到現場的,可由同工送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