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的危害有哪幾點?
1?殘害生命,侵犯人權。所有邪教,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邪惡目的,都把成員當作任意擺布的奴隸,將其生命視同草芥,極盡折磨、殘害之能事。以極端利己主義的說教宣揚世界末日,宣揚自我“圓滿”,鼓吹集體自焚、集體服毒自殺的方式,則是他們經常采取的一種最殘忍、最恐怖的行為。
2.騙取錢財,精神控制。邪教組織在初創“功法”時,就是將其作為一種斂財手段。當他們發現確有不少人落入圈套后,就開始巧立名目,不斷地榨取精神上已被他們控制的成員。
3.破壞生產,擾亂社會。“實際神”主張“不要搞農業生產,莊稼不用打藥,天父會照看的”,致使許多成員整天在家禱告.不種地、不鋤草、不養牲畜。
4.侵蝕政權,踐踏法律。從我國的情況看,邪教起家時往往以斂財為目的,但隨著其組織壯大、成員增多、錢財聚集,他們的政治野心也隨之膨脹,便公然踐踏法律,竭力進行各種反黨、反政府、反社會主義的活動,甚至走上賣國求榮的罪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