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后門的說法“走后門”這個典故是指利用一些不正當的手段和方法,達到自己做事的目的。關于“走后門”有兩個說法。
第一個說法“走后門"的意思是褒義的,這個典故和包公有關系。傳說包拯在開封做府尹的時候,百姓很久都不來告狀了。之后不久,包拯終于明白了百姓不來告狀的原因,原來是官府大門戒備森嚴,百姓想要進來,就必須給守門的官吏一些錢才能進來,就是人們常說的“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
包公對這些守門的官吏進行懲罰之后,便打開后門,百姓可以自由進來告狀。因此就有T“方便之門”和“走后門”的說法,這里的“走后門”還是褒義的。之后,“走后門”的意思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
第二個說法是洪邁《夷堅志》中記載的一則小故事:一次宋徽宗與蔡京等大臣正在看戲,一個裝扮成宰相的伶人坐在那里一直贊揚朝政的好。有一個僧人過去請他簽署一份文件,這份文件的內容就是可以準許僧人去游方,扮演宰相的人一看僧人的戒牒,時間是元祐三年,當即沒收并毀掉了,而且讓僧人還俗。沒一會兒,宰相家掌管財庫的官員貼在宰相的耳朵旁邊小聲告訴宰相說:“今天在國庫,申請了一千貫的料錢,但是時間全是元祐年間的錢,我特意來請示您,應該要這些錢嗎?”宰相仔細想了想,悄悄告訴官員說:“把錢從后門搬進去。”坐在一旁的伶人立刻舉起手中的棍棒,照著宰相的脊背打過去,還邊打邊罵:“原來你這個宰相,心中也只是要錢!”
“走后門”一詞由此得來,這里的意思帶有不好的意思,指的是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得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