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運動會坐牢嗎?首先什么是多人運動,多人運動是指三人以上,不限男女一起進行的運動,所有參加了多人運動的人都會構成犯罪嗎?也不是。
只有當你是多人運動的組織策劃指揮者,或者是三次以上參加了多人運動的,才有可能構成我國刑法第301條規定的那個罪名,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說。多人運動里面有未成年人參加的,那么還會從重處罰。那么,9年后被爆出多人運動,他還會坐牢嗎?
我看到有朋友給我留言,說那三個人算不算,在這里要跟大家說,在刑法當中三人以上5年以下這樣的都是包含本數在內的,也就是說三個人,當然算了.
多人運動可能會涉及刑事犯罪,會坐牢,有朋友給我留言問,說如果是自愿的還管嗎?自愿的當然也要管,因為多人運動它侵犯的是公共秩序,而不是參與人的主觀意愿,如果參與人是被迫不是自愿,自愿參與的會構成其他的犯罪,你知道是什么嗎?
多人運動所涉及到的這項罪名,其實是來源于我國79年刑法當中規定的流氓罪,在97年刑法修訂的時候,已經把流氓罪拆分成為了多人運動所涉及到的這項罪名,以及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和聚眾斗毆罪,而流氓罪也早就已經不復存在了.